湖南临湘:监督纠正一起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22-11-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陈泓锦)“谢某向我借了40万元,不仅不还钱,还编了向严某借款505万元的虚假债务……”向湖南省临湘市检察院举报虚假诉讼线索后,近日,姚某的诉求终于有了结果,他被欠的40万元也有了着落。
2021年5月,临湘市检察院收到一条举报线索:姚某称其债务人谢某为逃避债务,与严某恶意串通虚构民间借贷关系,并通过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稀释其债权,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受理申请后,临湘市检察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并到法院调阅相关卷宗材料。原来,谢某向姚某借款40万元后一直未还,2016年10月,姚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谢某清偿借款。法院受理案件后,于2017年1月裁定查封了谢某的房产,并在同年3月23日判决其偿还借款。然而,姚某还未等到谢某的还款,就收到了一个更坏的消息:2017年4月5日,严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谢某偿还其借款本金505万元,利息153万元,同时申请查封扣押谢某的房产。后经调解,谢某、严某自愿达成借款偿还协议。
“面对如此高额的利息,被告无任何异议,并迅速通过调解结案,是否存在虚假诉讼?”经过调查,办案检察官发现,严某在起诉时出具的证据非常粗糙:3张手写借条中有2张未写明还款日期、未如期还款的责任、担保人、见证人等信息,另外1张漏写了借款金额单位“万”。而且,严某在原审中一直无法举证其借款的交付方式。
通过诸多不合理之处,检察官发现505万元借款背后有猫腻。临湘市检察院依据所掌握的相关证据,于今年1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后,于近期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诉讼中原告严某的诉讼请求。
(原标题:505万元借款背后有猫腻 湖南临湘:监督纠正一起虚假诉讼)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11/t20221122_593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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