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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五项机制”为敢于担当干部撑腰鼓劲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容错纠错15起,涉及17人;为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1142人次;对17名被问责和受处分的市管干部进行了合理使用……这是滨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探索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机制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今年以来,滨州市纪委监委聚焦聚力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等问题,探索建立了容错纠错、重点跟进、精准问责、澄清正名、暖心关爱的“五项机制”,积极营造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诬告者的良好政治生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容错纠错工作规范,探索实施受处理人员关爱回访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鼓劲。”滨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牟春雁表示,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界限,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工作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规、处置得当,对秉承干事创业初心的干部给予最大宽容,做到大胆容错、应容尽容。

  重点工作事关中心大局。该市纪委监委立足主责主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重点工作跟进监督机制,及时为履职不当干部纠偏校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检查80余轮次;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责成整改问题215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1份。

  为有效解决问责泛化和问责不力等问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积极探索建立“1+1”精准问责机制。一方面,实行重大事项问责会商机制,对问题较为复杂,政策性强的问责事项,由相关部门会商决定,确保科学精准问责。今年6月初,滨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织人员成立会商组,对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澎发石料厂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开展问责会商,就具体违纪情节进行认真分析研判讨论,对市生态环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王建林等人履行企业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不力问题予以问责。另一方面,为切实做到精准审慎实施问责,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提级审核机制,拟采取“第二种形态”及以上措施问责的,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实施。

  今年7月份,该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澄清正名机制,明确澄清正名的情形和要求,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敢闯敢干的干部“护航”。

  邹平市好生街道石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水云便是这项制度的受益者之一。今年年初,邹平市纪委监委收到网络匿名举报,反映赵水云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擅离岗位、失职失责等问题。市纪委监委立即开展初步核实,通过调取值班记录、查看工作照片、询问同组值班人员等措施,证实赵水云在防疫期间能够严格按要求每天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群众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相关组织及时为其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重拾信心。今后,我一定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一如既往的干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关爱。”在组织为其澄清正名后,赵水云如释重负地说。《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近年来处理的失实检举控告开展“大起底”,通过认真梳理排查、严格调查核查,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同时,坚持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一体推进,严肃查处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人。

  为让受处理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市纪委监委建立了暖心关爱机制,为受处理处分干部鼓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工作,回访实行“1+3”模式,强化回访结果运用,即一次回访结束,分别将回访情况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反馈,将回访意见纳入廉政档案,同时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同时,扎实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后续使用工作,对表现突出、符合重新任用条件的被处理处分干部,及时合理使用或予以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充分释放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已对17名被问责和受处分市管干部进行了合理使用。(滨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fzf/202012/t20201229_116382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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