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推行协作办案机制 破解乡镇办案难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们有一份重复信访举报件,涉及问题复杂,提请协作片区予以办理。”前些天,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纪委收到群众重复举报的问题线索,反映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款、弄虚作假不交承包费等多个问题,不知如何下手,随即向该县纪委监委“联络站”提出申请。
接到申请后,承担协作片区“联络站”职能的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立即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考虑此问题线索涉及多项问题,且群众反映强烈,决定立即启动协作办理机制,组成核查组,仅用8天时间,即掌握了村干部涉嫌违纪的事实和证据,经报批后立案审查调查。
为充分整合县、乡纪检监察人员力量,着力解决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力量不够、办案经验不足、人情难避、同级监督乏力等问题,今年9月,五莲县纪委监委修订完善了《关于建立协作办案工作机制的方案》,全面推行协作办案机制,凝聚监督执纪合力。
在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街道)划分的基础上,按照地域相近、力量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全县乡镇(街道)划分为3个协作审查调查片区。案件查办对象所在地纪检监察机构认为所查案件需协作查办的,由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纪委监委批准同意后,转相关协作审查调查片区查处。
“每个协作片区包括4个乡镇(街道),由县纪委监委三个纪检监察室分别作为‘联络站’和‘指导员’,负责对所联系乡镇(街道)日常执纪监督和案件审查调查的指导工作,强化联系指导,灵活调配协作片区内人员参与办理各类问题线索,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工作格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每个纪检监察室每月派1名同志到所联系片区乡镇(街道)坐班,对联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县还配套建立了工作例会、督查落实等制度。一方面,采取以案代训的模式,通过分析研判重点难点信访件、联合处置问题线索、统一调查取证、总结交流“实战”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另一方面,为更好指导,各纪检监察室对相关问题线索初核报告、审查调查报告等关键性材料进行把关,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对于重要复杂案件,由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室和成员单位集体“把脉会诊”,对症下药,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协作办案工作机制的运行,变‘单打独斗’为‘集中作战’,实现了力量整合、优势互补,在聚势聚力中推动了基层监督执纪效能全面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日照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jdsc/202010/t20201028_11627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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