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大数据”成为日常监督新“引擎”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赵主任,刚才退役军人事务局填报的财务数据,有一处亮起了红灯。”11月18日上午,在平原县纪委监委信息监督室,一条预警信息从该县信息监督平台弹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查看记录,并提醒职能监管部门重点关注。
平原县纪委监委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构建信息化监督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能。
监督由“人工”变“智能”
平原县纪委监委通过建设大数据信息监督平台,以智能化、常态化、动态化、可视化的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凝聚监督合力,最大程度减少权力运行风险,降低腐败问题发生几率。
“自建立信息监督平台以来,我总的感受是工作越来越好干了,过去的一些报账不及时,手续不完备等问题都不存在了。”平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务科科长李志凤介绍说。
纳入系统平台管理的部门单位单笔超3000元的支出明细、中层领导干部的调整、造价超5万元的工程项目等均需上报监督平台。对于各单位填报提交的财务事项,系统会自动与该单位上月事项清单比对,对非常规列支项目或单笔现金支出超过3000元等情况,便在该清单事项后面显示红灯预警标志,提醒职能监管部门重点关注,达到了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的目的。
监督无“死角”更“精准”
信息监督平台覆盖了全县296个单位。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将财务事项、大额资金支出、固定资产管理、人事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农村三资、城乡低保等9项内容列为权力清单。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街、区)每月通过监督平台报告上月发生的事项清单数据。平台系统授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四个职能监管部门及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对填报事项进行审核。县科技防腐办公室负责监督平台的组织协调和运行管理,对于职能监管部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和督导整改。
“信息监督平台系统给我们职能监管部门提供的一个履职尽责的载体,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农村财务管理中审批不严格、凭证不实、记账方法简单、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现在基本上杜绝了,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平原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魏凯章说。
监督平台系统每月上报数据近2000余条。职能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录入系统的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审核。审核检查采用调取账目凭证、工程资料,入户调查和深入建设现场等方式,形成审核检查书面报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所监督单位每月上报权利清单的检查审核工作,着重核对与监督平台填报的权力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或报而不实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对平台系统关联数据和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被监督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单位之间财务往来之间的问题,资金、工程、资产动态管理的问题,使监督更加“精准”。
监督既“长牙”又“带电”
让监督真正发挥实效、“长牙”“带电”,离不开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平原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导职能监管部门全面开展审核检查工作,对于审核和整改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追责。通过常态化报告、经常性检查、精准问责整改,监督平台系统的运行管理形成了权力运行公开化、报告事项信息化、清单内容明细化、审核检查专业化、责任追究制度化的机制格局。
“在近几年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当中,有不少是通过信息监督平台发现问题的,现在这已经成为我们检查中的常规举措了。大数据经过仔细筛选检查,‘小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郭丽芝说道。
借力大数据平台,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精准处置问题,提升工作效能,不仅让许多隐藏在黑暗处的违纪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也充分彰显了监督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通过信息监督平台系统发现的问题,对47个单位和152个下属二级单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350多人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诫勉谈话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落实整改问题450余项。(德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jyld/cxjc/202011/t20201125_116334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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