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以点带面打造“清廉村社”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现在社区事务定期公开,你看看公示栏上的内容,社区干了哪些事、花了多少钱、存在哪些廉政风险,都一目了然,非常公开透明。”近日,居民聚集在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南岭社区政务大厅查看社区党务、居务、财务“三务”公开信息。
自南岭社区实施“清廉村社”建设工作以来,围绕基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社区“三务”公开实施办法》,建立“三务”公开标准化体系,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建立阳光公开体系,将“村改居”社区群众最关心的社区“三资”“三务”及时透明公开,让群众成为阳光监督人。
“今年,通过建设‘清廉村社’,为群众办了实实在在的实事,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更加认可了,党组织建设也更加坚强有力了,我相信未来的日子会越来越好。”南岭社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感慨道。
今年以来,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组织试点街道成立“清廉村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班子队伍、制度规范、监督机制、和谐社区建设四项重点,细化20项评定标准,定义“清廉村社李沧标准”,推动构建“清廉村社”建设新模式。
“每次社区两委研究重大事项都会有老百姓出来提意见,这次我们利用‘134211’工作法全程让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参与进来共同决策,哪个环节有疑问就在哪个环节讨论研究,充分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还大伙儿一个清楚明白,让大伙儿满意。”李沧区虎山路街道东望社区负责人介绍说。
李沧区虎山路街道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以规范小微权力为重点,通过制定《社区小微权利责任清单》《权利运行流程图》,梳理出廉政风险点63个,建立小微权力运行清单21张,解决了社区难点问题24项,建立重大风险管控制度5项,探索建立社区改制公司重大经济活动报告制度。针对社区重大事务决策过程可能出现的“一言堂”、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问题,借助辖区深入推进“清廉村社”建设的契机,再造社区决策流程,探索创新出“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一评议”“一监督”的“134211”工作法,为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参照与遵循。
下一步,青岛市李沧区纪委监委将在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突出打造“一社区一特色”的“清廉村社”建设典型,把“清廉村社”建设融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社会管理等各方面,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打造“清风庭院”为目标,深入挖掘优良家风家训,凸显廉政元素,融入廉政故事,让“清廉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厚植廉政“微文化”,实现“班子清廉、干部清正、用权清晰、事务清爽、民风清淳”的基层治理新格局。(青岛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jyld/cxjc/202009/t20200929_116226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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