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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出台实施办法 加强廉政谈话 压实“一岗双责”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要通过加强廉政谈话,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将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过程和结果相结合、痛思过去和面向未来相结合,消除受过处分同志‘低人一头、矮人一等’的思想包袱,像熨斗一样把每一名犯错误同志的思想熨平,不留一点褶皱……”3月17日,在沈阳市康平县十七届县委常委会第162次会议上主要领导表示。此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廉政谈话,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

  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履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体现了对广大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了《康平县关于加强廉政谈话、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试行)》总共十七条,从政策依据、适用对象、谈话情形、处理方式、追责问责等方面分别作出明确要求,以县委文件名义下发,这既是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党内关系正常化的需要,更是对全县领导干部的真正爱护,对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县良好政治生态有着重要的意义。

  “强化廉政谈话,有助于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促进班子及成员严格自律,在发现下级或下属存在违纪苗头、问题倾向时,也像照镜子一样时刻警醒自己。”一位参加县委常委会的领导干部谈体会时表示,“通过党委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常常能‘一语点醒梦中人’,与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导致其稀里糊涂的违法犯罪,进而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比较起来,《办法(试行)》的出台于领导干部而言,真的是一种厚爱!”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y/system/2021/03/18/0300793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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