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三个三”提升县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县乡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提高……曾经困扰基层监督的难题,正在阜蒙县逐步得到解决。一直以来,阜新市阜蒙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把省纪委监委印发的《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作为基层工作的“风向标”,并将意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科学谋划整体推进,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中本着统筹设计、科学谋划的原则注重整体推进落实,目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谋划部署上紧扣“三个需要”
着眼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把基层作为促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着眼巩固提高、规范统一,县纪委监委在充分考虑机构、职数、编制配置的基础上,设置内设机构15个,派驻机构8个,8个派驻机构分别对应8个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两方面职责。
着眼于规范化建设需要,围绕监督职责,把抓好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监督执纪执法,从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开展派驻监督工作、加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建章立制,并建立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机制,加强分析研判,统一处置,从制度机制层面强化规范化建设。
着眼于打造过硬队伍的需要,着眼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着力解决“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坚持上下同步,组织参加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第一协作区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培训会、监督保障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培训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培训班11次,参训人数累计754人次。全面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在规范建设上突出“三个聚焦”
聚焦县级派驻机构改革。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实施意见,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模式。创立“1+1+1”合署办公新模式,开展联合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步调。同时,积极探索合署办公新机制下的考评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内设机构考评体系,加大对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办案安全等情况的考核权重,推动聚焦主责主业。
聚焦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在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工作中,注重向执纪执法一线偏重,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动态配备率达到95%以上。完成了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两专三兼”人员配备工作,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共配备“两专”人员72名、配备“三兼”人员114名。在382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选配了428名村(社区)正风肃纪监督员。
聚焦案件质量提高。制定《阜蒙县纪委监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暂行规定》,基层纪委将所需审理的案卷报送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后,由案件审理室指定1人为联络员,对上报案卷从手续、程序方面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审理案件难易程度从审理人才库中指定2人成立审理组,并明确1人为主审核人,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个别定性、量纪把握不准的复杂疑难案件,提级审理,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指导或直接审理。
在保障执行上做到“三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规范县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办公室设综合协调小组,负责牵头抓总、请示沟通、综合协调工作;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设业务建设小组,有关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协助,负责运行机制、监督检查等工作。
督导检查到位。县纪委监委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建立综合协调、机构机制、业务建设等3个工作指导组,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定期对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范化建设进行周密安排,列出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强力推进。同时,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的沟通,确保如期完成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运行机制等基本规范化建设要求,并同步做好“三定”规定相关调整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fx/system/2021/03/17/0300792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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