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清明节将至,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现将各地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内蒙古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晓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清明节前,刘晓军先后4次乘坐单位公车到呼和浩特市某公墓办理私事,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月,刘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2.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组织职工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6月28日,土默特左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于2020年7月3日前往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红色教育基地进行“七一”主题活动。7月3日下午,该局党员干部前往希拉穆仁草原,当晚在草原用餐、住宿,共支出食宿、酒水费用4080元。7月4日,党员干部前往百灵庙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活动,并于当日返回。该局组织职工变相公款旅游,云国平作为党组书记,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月,云国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黑山头法庭庭长白连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晁某某诉尹某某支付未结工程款案件执行过程中,白连华收取晁某某微信转账2000元,用于个人消费。白连华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白连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赤峰市宁城县政府副县长夏景图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7月12日,宁城县政府副县长夏景图以儿子结婚的名义在宁城县某酒店提前宴请亲属、同学、原同事,期间收受20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2万元(已退还),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夏景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5.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公安局白雁湖高载能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杨柳青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7月至9月,杨柳青在主办王某某涉嫌盗窃案件期间,违规接受案件嫌疑人宴请,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杨柳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6.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棋盘井广播电视站站长张根锁等人违规吃喝问题。张根锁在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多次授意工作人员使用公款购买单位接待用酒;2019年11月21日,棋盘井广播电视站在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超标并提供酒水,张根锁及广播电视站工作人员温雄、杭志强参与接待并饮酒。2021年1月,张根锁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温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杭志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3/30/0300805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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