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多措并举提升乡案县审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这份卷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张某工作职责划分不清……现将意见反馈给你们,请尽快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再报审。”通榆县案件审理室在审理某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时,指导办案人员补充完善相关证据,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通榆县纪委监委着力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扎实开展乡案县审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通榆县纪委监委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新进人员较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等情况,对基层纪委审查的案件由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和各办案室开展“四室联审”,从案件程序、违纪事实、证据材料、事实定性、适用条规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切实发挥审核把关职能,确保案件质量。去年完成乡案县审案件96件96人。
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从案件实体、程序、文书制作及办案安全等4个方面,对近年来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结的311件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针对证据收集不足、引用条款不准等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规范整改,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确保每起案件立得住、立得稳。”通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县纪委监委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能力,多次举办业务培训班,通过案例评析、重点解答、座谈交流等,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辅导讲解,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练好“基本功”。(郭晓伟)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ccf/202101/t20210108_7894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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