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农安县委统战部四级主任科员陈殿玖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春节前,陈殿玖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方式,接收管理服务对象释某发送礼金2000元。同时,陈殿玖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9月,陈殿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东辽县总工会原主席霍向龙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至2017年每年年初,霍向龙擅自决定将本单位上年度获取的上级奖励性工作经费纳入账外用于发放奖金,共计3.75万元。其中,霍向龙本人累计领取1.95万元、本单位其他4人累计领取1.8万元。2020年7月,霍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长白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丁希全套取资金用于公款送礼问题。2016年至2019年,丁希全任长白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多次使用公款为田某(另案处理)购买土特产品共计8000元。2017年至2019年3次春节前,丁希全分别使用公款赠送田某礼金共计8000元。2018年、2019年春节前,丁希全分别使用公款为田某个人结算购买茶叶费用共计3.05万元。上述费用支出,均由丁希全以虚列支出套取办公经费的方式在长白县财政局报销。2020年9月,丁希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乾安县鹿场原党委书记郝占军套取资金处理不合理支出等问题。2016年至2017年,郝占军任乾安县余字乡人大主席主管乡政府后勤财务工作期间,以购买硒鼓、碳粉等办公用品名义,虚开发票共计1.36万余元,用于核销处理乡政府招待费。2018年2月,郝占军任乾安县鹿场党委书记期间,通过虚开发票形式核销个人消费2.75万余元、单位招待费1.24万余元;2018年春节后,郝占军采取虚开“场界标牌维修费”发票的形式,套取公款1.45万元,用于处理元宵节灯展费用支出。2020年6月,郝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敦化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钱久权等人套取专项资金用于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钱久权与副书记宋学忠、副站长李强商议决定,以签订虚假合同形式,套取幼林管护费共计39.6万元并置于账外管理,其中17.26万元用于本单位发放福利、聚餐等费用支出。2020年8月,钱久权、宋学忠、李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赶在岁末年初违规发放福利“突击花钱”,有的利用过节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管钱送钱”,有的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处理不合理支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为镜鉴。
省纪委监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纠治“四风”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当前要结合开展春节期间纠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丰富运用“借力借技”创新监督方式,重点关注以违规先行拨付支付等方式“套现”“提现”、巧立名目突击乱发钱乱花钱、重复施工的“劳民伤财”、公款购买和违规收送“天价茶”“天价烟”、高档酒等问题。
省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正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对有关典型问题及时公开曝光,有效防范老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新问题不断萌发、成风成势,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谭光宇 王立萍)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102/t20210208_7939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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