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温度" 让干事者吃下"定心丸"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调查,今后我将继续保持风清气正、奋勇创先的工作精神。”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汤某某激动地说,藏在心里的“闷疙瘩”终于被解开,今后工作起来也更有信心了。
这是发生在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召开的澄清正名通报会上一幕。为保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消除因诬告陷害、诬告错告等失实举报产生的不良影响,2019年拱墅区出台《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办法》。通过“三级分类”“三步回访”,以速度和温度为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已为区内9名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速度:“三级分类”提效能
“对于问题线索,我们召开室务会进行集体研判,综合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反映对象的层级、反映问题的可查性等情况,将线索按重要类、普通类、快办类进行分类,按自办类、交办类进行分流。”拱墅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快办类线索,他们会在研判会后两日内提出处置意见、普通类在一周内提出处置意见、重要类在两周内提出初核意见,严把办理关,谨防慢作为。
比如,当信访室接到举报反映汤某某在正科级干部选拔工作中违规操作、突击提拔相关人员等问题线索后,随即按照“重要线索”类别,会同区委组织部展开联合调查,并在1个月内办结。经过全面核实,不存在信访举报件中提到的相关问题。为他澄清正名后,关于他以权谋私的流言蜚语就此终止。
温度:“三步回访”暖人心
“为防止‘一澄了之’,进一步激励干部继续担当作为,我们还设有回访‘暖心餐’。”区纪委区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原来回访教育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区纪委还出台了《拱墅区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对已澄清正名的党员干部坚持“早回访、勤回访、全回访”,明确首次回访教育必须在澄清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展,一般应每年回访教育两次,当年度事例应当实现全员回访。
比如,2020年初有人举报祥符街道陆家圩社区书记陈某某有多处房产未如实上报,后经查实未发现瞒报房产问题,给其澄清正名后,陈某某卸下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年中,区纪委、祥符街道党工委相继通过点对点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陈某某开展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巩固澄清工作效果。鉴于其工作上的突出表现,后来还对其进行了提拔。
“决不放过一个违法乱纪者,也不可让一个担当干事者蒙冤受屈,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澄清机制,进一步推动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拱墅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2/0328765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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