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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集体资金之慨 这样的旅游不能去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都怪自己没有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商议并使用村集体经济安排旅游,最终害了自己。这次处理,对我是一次深刻的教育,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增强纪律观念。”提及去年受到处分的事情,玉潭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张聪明仍后悔不已。

  2019年,玉环市委第五巡察组在玉城街道玉潭社区开展巡察期间,一笔在2016年8月支出的18.72万元妇女节活动补贴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随即,巡察组翻阅社区相关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发现在2016年2月社区曾组织妇女去湖南张家界旅游。时间刚好对得上,而且资金的使用很可疑,经过分析研判,两者很有可能存在关联。

  在线索移交至玉城街道纪工委后,时任玉潭社区党支部书记张聪明、社区主任沈光柏两人第一时间接到配合调查的电话。“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村(社)组织外出旅游是明令禁止的,你知道吗?”“用集体资金安排旅游,你难道不明白这是一种变相占用集体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居民的利益?”面对调查人员的质问,两个人无从辩驳,很快承认了违规商议并使用集体资金旅游和违规报销的事情。

  原来,在2016年“三八”妇女节前夕,玉城街道玉潭社区班子刚成立,在妇女代表多次提议下,班子会议商议决定组织玉潭经济股份合作社妇女赴湖南张家界旅游,该提议很快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过,旅游费用由社区承担一半,村民本人承担一半。随后,社区组织154名妇女开展了为期5天的旅游,旅游结束后,玉潭社区以妇女节活动补贴造单抵充,共计18.72万元。

  “以前,在每届班子任期内,老人和妇女都有一次外出旅游的机会。如果到了自己这届打破这个惯例,总觉得面子抹不开。加上听说以前别的地方这么做,也没出什么问题,就心存侥幸了。”谈及自己当时的内心想法,沈光柏连连摇头、悔不当初。

  把面子放在纪律的前面,自以为钱都是用在村民身上而不是拿进自己口袋,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却不想触碰了纪律红线。2020年9月,张聪明、沈光柏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商议并利用集体资金组织经济合作社妇女外出旅游,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聪明、沈光柏作为所在社区的“领头雁”,本应一心一意带领全体居民发展集体经济,让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样才是给社区老百姓最大的福利。然而他们慷集体之慨,违规利用村集体资金给居民发放所谓的“福利”,突破了纪律底线,终将受到严肃处理。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4/0328794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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