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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6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温州市龙湾区进行了巡视。2020年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温州市龙湾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龙湾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强化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温州市和龙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扎扎实实的巡视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加强领导,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负总责,区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带头抓落实、抓整改,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各个层面,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持续传递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的强烈信号。三是健全机制,推动巡视整改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龙湾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大方面11个项目34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为141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8个整改问题由区委书记牵头整改,确保整改问题一项不漏、落实到位。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一些深层次问题和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标本兼治。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86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86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6件,办结率为89.7%。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2件,结案16件。给予党纪处分90人次(党内警告48人次,严重警告24人次,撤销党内职务2人次,留党察看5人次,开除党籍11人次);政务处分6人次(行政记过3人次,行政撤职1人次,行政开除2人次);组织处理6人次(免职3人次,降职1人次,解除人事聘用关系1人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次);诫勉谈话30人次,提醒谈话103人次;新制定制度50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清退违规资金169.958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94万元。

  一、关于“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温州市和龙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政治敏感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学习贯彻。制定区委常委会(高新区党工委)会前学习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4次考察龙湾基本情况和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常委会(高新区党工委)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6次,邀请省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胡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专题讲座。召开区委八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结合龙湾实际,全面部署打造浙南科创高地、重塑民营经济标杆、建设新型未来城区等10项重大标志性成果,在全省建设“重要窗口”中彰显龙湾担当。

  (二)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始终把“两个健康”创建工作作为区委中心工作来抓,举办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持续深化“三服务”“万名干部进万企”等活动,建立“一对一”帮扶长效机制,真正给企业吃上“定心丸”。由区委书记结对走访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过的江南阀门、夏梦·意杰两家企业,帮扶企业制定发展规划。截至10月23日,全区1186名干部与企业实现“一对一”结对,梳理并化解企业问题1204个,化解率99.87%;累计兑现各类惠企资金6.16亿元。

  (三)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坚持把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彰显文化自信的重要抓手,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单独设立街道综合文化站,抓实全区56个村社文化中心(文化礼堂)标准化建设,配齐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创新基层文化服务举措,组织读者义卖、龙湾文化云课堂等活动,开展春泥计划、公益展览等惠民活动500余场,参与群众2万余人次。组建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永昌堡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永昌堡金名片打造工作专班。以龙湾古堡·城市文化客厅为核心,建设永昌堡基层文化阵地带,持续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内涵。

  二、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加大科研投入,在GDP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今年前三季度实现研发费用逆势增长,同比增速达4.2%;完成技改投资16.14亿元,同比增长31.68%。出台《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温州高新区(龙湾)片区建设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统筹推进高新区、自创区和环大罗山科创走廊“三大会战”等工作,打响“浙南科创高地”品牌。实施科技企业新“双倍增”行动计划,新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4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9家,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4家。狠抓高新区进等升位和自创区建设,评定高能级平台3家,新增创新型领军企业4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智能装备营收同比增长7%,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同比增长52.6%,位列自创区(一区五园)第一。办好世界青年科学家(温州)峰会分会场、中国眼谷-眼科创新创业全球挑战赛等6场高水准活动,引育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领军型人才(团队)13个,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13人。出台《龙湾区(高新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2020-2022年)》,大唐5G项目列入2020年第一批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实现今年入选省重大产业库“零的突破”;中国眼谷新增优质产业项目23个,北斗产业基地目前基地已签约项目9个。

  (二)狠抓城乡统筹发展,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环大罗山风景线乡村振兴示范带(即龙湾瑶溪休闲旅游乡村振兴示范带)完成工程验收,空港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带完工开园,龙湾-苍南“消薄飞地”项目签订转让协议。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深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善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农村公厕改造提升等行动,申报评定善治示范村4个,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永兴街道下兴村创建全省首个垃圾分类无桶村。深化“五水共治”,全面启动“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区19条易反弹重点河道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验收;加快管网建设和排查,共设置2020年管网整治项目37个,目前7个项目已完工,完成投资1.24亿元。针对“2019年4月《今日聚焦》曝光龙湾区超标污水长期渗透瓯江”问题,已拆除永兴能源有限公司渗透点上方的水泥罐设备,并委托第三方每半月进行污水排放监测,杜绝超标污水长期渗透瓯江问题;针对“2019年12月《今日聚焦》曝光龙湾区有重金属超标污水违法直排入河”问题,对1家轧机加工场电源进行查封,对其未批先建、违规设置排放口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罚款60万元。

  三、关于“落实执政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速安置房建设。开展安置提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安置房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持续开展安置房建设领域专项巡察,将进度严重滞后的安置房建设项目纳入“蜗牛”“鸵鸟”警示,倒逼安置房建设任务落实。以在建项目加快竣工和富余房源加快处置为着力点,分类施策推动安置提速。巡视整改以来,新增开工安置房建设项目8个,共计6566套;完成交付1274套,全区6年以上未安置户数减少695户、1232套。

  (二)加快民生项目进度。“龙一医”迁建工程已进场开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已完成站房、加油机、充电桩等全部工程建设,并已达到验收标准,计划于年内完成验收。2019年状元街道横街村城中村改造工程,已召开A-05电镀基地评审会议,完成二期工程招标公告,已拟定与市城发集团置换协议,组件收集征地资料并完成上报。

  (三)推进民生实事落实。树立民生优先导向,将交通、教育等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库。今年以来,已建成公共停车位2181个,打通后章路、蓝浦路等交通堵点,温州大道东延(甬江路至龙腾路)、瓯江路东延(龙腾路至耐宝路)等道路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建成状元北四幼等幼儿园5所,投用空港罗峰实验学校。

  (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出台《关于强化协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全流程参与机制,化解行政复议案件55件,区本级行政复议纠错率10.61%。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区党政班子领导“一岗双责”汇报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字背书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与各街道、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发挥“四责协同”联动效应。加强政治监督“两档案”建设,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完成全区21名区党政领导和498名科级干部政治画像全覆盖。

  (二)有力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三告知两承诺一报告”制度,目前已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抄告单等形式向分管领导、党委(党组)作出“三告知”27次,反馈问题55个。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导致分管线上持续发生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典型问题或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责任。截至10月23日,已问责23人。

  (三)精准落实巡察工作。制定《关于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意见》,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修订《中国共产党龙湾区(高新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巡察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巡察成果运用全程纪实管理的通知》,形成党内监督强大合力。

  五、关于“纪委监督执纪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针对巡视反馈监督执纪“宽松软”、部分涉纪信访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成立案件调查专班,逐一进行深入调查,严格问责。省委巡视组进驻龙湾以来,党纪处分90人次,政务处分6人次,组织处理6人次。另外,出台《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出台《龙湾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程(试行)》,定期开展问题线索会商,共开展会商13批次,研究问题线索49件。

  (二)完善信访举报处置机制。规范信访件请示汇报制度,对涉及上级管辖的信访件,严格执行书面请示汇报、径直报送。巡视反馈问题以来,共会商了结信访件29件,上报涉上级管辖信访件2件。加强检举控告办理闭环管理,出台区纪委区监委信访举报件处理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的登记受理、分流处置、督办管理等流转程序,并根据要求录入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流转留痕。

  (三)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深化“罗山清风学堂”“纪检讲坛”“午间学堂”等学习载体,围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信访调查等业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截至目前,开展纪检讲坛5期、午间学堂4期、专题业务培训2期,参与纪检监察干部130余人。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严,整治“四风”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制定出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区对街道财政体制的通知》,第一时间召开全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排查。

  (二)从严规范公务接待。修订完善《龙湾区(高新区)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禁超标准接待和公款消费酒水行为。

  (三)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隐性收礼。组织开展“烟票”、支付凭证等有价证券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截至10月23日,共处置违规收受“烟票”、礼品礼金问题线索29件,立案8起,党纪政务处分6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召开全区“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推进会,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护航‘六重’清单攻坚推进高质量发展”作风建设深化年的实施方案》,以项目(指标)主职领导承诺制、设立后进奖项等15条保障措施倒逼干部作风全面提升。制定出台《龙湾区(高新区)“蜗牛奖”“鸵鸟奖”认定办法(试行)》,第一批通报“蜗牛奖”预警项目9个、“鸵鸟奖”候选人11名。制定出台《龙湾区领导干部初访首接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整治领导干部信访接访工作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七、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查领导干部在征地拆迁中利用职权违法违规牟利行为。强化过程监督,印发《关于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征迁工作中做到“四带头”“六不准”的通知》。组织实施单位开展房屋补偿协议自查,涉及项目54个,约34564户,并现场抽查7个实施单位39个项目。运用反面典型,在全区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截至10月23日,已在各项目实施现场设立举报箱17处,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227份,廉政合同35份。

  (二)全面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出台《关于印发<龙湾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龙湾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定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湾区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程序及流程图》《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及投诉须知》,明确公开招投标规范流程,规范投诉时间节点,严厉打击防范各项违反招投标管理的不法行为,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

  (三)加强土地出让等领域监管。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2015年以来109宗公开挂牌出让地块出让合同、空港新区42个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约定的达产验收情况、40宗已出让地块项目建设管理合同或监管协议等履约监管排查。完善土地出让监管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将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层面提升至区委层面,全面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工作。

  八、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退出科级领导岗位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强化日常管理考核,开展全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发挥情况督促检查。对全区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通过选派担任党建指导师、继续参与原单位工作以及专项工作督导组等多种方式,推动退出现职领导干部一线督导履职。

  (二)全方位查处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对2016年以来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进行重新梳理,根据2017年6月1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时间节点以及违规情节轻重等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坚决查处到位。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各街道党工委和区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完成自查排摸工作。制定《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处理标准》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实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三)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关。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凡提四必”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针对区国安办、区外事办、区依法治区办等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违规配备专职副主任问题,已通过人事调整予以整改到位。针对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与领导职数倒挂问题,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范要求重新研究有关职数设定事宜,通过采取整合内设机构,核减中层领导职数的方式已整改到位。另外,重新认定3名领导干部因阴阳历换算关系出现人事档案记载出生年月不一致的情况。

  九、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员发展。制定《龙湾区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立规提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2012年11月以来的发展党员进行全面排查整顿。按照“四类问题”情形初步核查,对入党后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党员、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但入党后表现尚好的22名党员,转交区纪委审查,其中立案处分11人。

  (二)狠抓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大村社组织换届人选把关力度,应用“一件事”改革“云联审”机制,将村干部5年内2次及以上违规违纪被查处纳入村社组织换届资格条件,在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资格联审中予以落实。目前已排查取消“一肩挑”资格1人,不参加下届村社换届2人。加强换届后村级组织规范运行研究,深入实施“三务公开”“五议两公开”等监督机制,强化村社干部监督管理。

  (三)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以部长问询、不定期明察暗访、基层党建大数据网上巡查等督导方式,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过硬。压实村社党组织书记责任,全面落实加强村干部战斗力“金十条”政策。深化“街擂村赛”和村社党组织书记“领雁讲坛”定期交流机制,开展6期“领雁讲坛”,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法治、民主议事规则等教育,不断提升农村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

  十、关于“巡视整改没有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针对永兴街道乐一村存在以老人小组名义私设“小金库”问题。经调查属实,对永兴街道乐一村党支部书记兼乐一村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开展报“家底”活动,完成96个村集体资产调查活动,针对村民对租金收取有异议的个别村,开展走访、后台核实比对等工作,未发现有漏报、瞒报情况。推广农村集体“三资”前置全托监管工作,在永兴、状元、瑶溪等3个街道的6个村试点推广“农经E阳光”网上资金审批。截至10月23日,共涉及网上资金审批2983万元,通过审批784笔、退回52笔。

  (二)狠抓长期整改。制定《关于开展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细化出台141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成立8个专项督查组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目前已开展5轮全覆盖督查,督查单位85家次,发现问题24个,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即知即改。制定《关于深化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8个整改任务,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坚决破除过关心态,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

  十一、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整改。全面推行党委(党组)“第一议题”以及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进行时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3次到温,4次到龙湾的指示精神,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出台《关于深化2020年度“双组双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区领导联街职责和部门挂钩联系“5+X”工作,通过捆绑定责、信访包案、“三服务”的形式,解决重大问题、重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截至10月23日,化解难题23个,其中历史遗留问题5个。深化完善“三改一承诺”“先锋党小组”等常态机制,继续探索“及时奖励”等“绩优即奖”制度,首批“绩优即奖”3个集体、15名个人获通报表扬。

  (二)有效化解群众信访问题。出台《龙湾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评审办法》,做好初次走访规范办理,及时就地化解一批社会矛盾。成立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常态化提供接访、诉讼调解、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服务,实现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截至三季度末,已化解初次来访112件,化解率为92.56%。有效推进积案化解,印发《2020年区、街道领导包案工作责任分解表》,每半月对积案化解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截至10月23日,梳理各类积案80件,由27名区领导包案负责化解,已化解57件,化解率71.25%。

  (三)压实区领导首接责任制。出台《龙湾区领导干部初访首接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区级领导干部初访首接责任制的办理流程、考核督查等环节进行规范。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对未化解的初访事项首接区领导牵头研究化解方案。截至10月23日,区级领导干部共接待群众109批次,对群众反映问题已全部转(交)有关事权单位进行处理,办结率100%,涉及信访人417人次。

  下一步,龙湾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石。继续全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牢固树立长期整改、高质量整改意识,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仍需一段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挂图作战、持续发力,严格按时限抓紧推进;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细化任务、一抓到底,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得实效。三是有效推动成果转化。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持续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加大对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全面推动龙湾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6968083;邮政信箱: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电子邮箱:wzlwqwxcb@126.com。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

  2020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4/032854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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