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璜山南村原村务、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建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绍兴市越城区纪委区监委对斗门街道璜山南村原村务、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建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建刚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吴建刚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越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建刚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吴建刚简历:
吴建刚,男,1967年12月出生,汉族,浙江绍兴人,1982年参加工作,201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文化程度。
2014年1月-2020年11月 越城区斗门镇(街道)后璜村村委主任,斗门街道后璜村党支部负责人兼村委主任,斗门街道璜山南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务社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2020年11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 被开除党籍
(绍兴市越城区纪委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07/0328710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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