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崇贤街道向阳村原村委会主任沈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根据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批准,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对崇贤街道向阳村原村委会主任沈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沈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沈诚身为中共党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行为已严重违犯党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余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沈诚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沈诚简历:
沈诚,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杭州余杭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
1989年8月-2020年9月 杭州向阳纺织机械厂职工,部队服役,杭州崇贤纺织机械厂售后服务部主管,杭州盛龙纺织机械厂厂长,杭州市余杭区崇贤镇向阳村委聘用人员、党委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
2020年6月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 免去余杭区崇贤街道向阳村党委副书记职务。
2020年11月 开除党籍。
2020年12月 不再担任向阳村村委会主任、向阳村股份经济合社董事职务。
(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30/0328614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