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狐记】第二十二期:潜逃的滋味比进监狱还难受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2月21日下午,一架由柬埔寨飞往国内的航班缓缓降落在上海浦东机场。
舱门打开,一名年轻男子走向旅客通道,迎面而来的是已经等候他多时的杭州市追逃专案组。
“这一年,我虽然没有被抓住,可实际上,潜逃的滋味比进监狱还难受……”面对专案组,男子话语间既有潜逃的疲惫,也有终获解脱的释然。
这名男子叫韩墨,原系浙江中医药大学富阳校区药学实验中心工作人员。一年前,他因盗卖学校实验室的教学器材畏罪潜逃柬埔寨。
监守自盗,仓皇出逃居异乡
2019年1月,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接到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药学管理室报案,称该校药学管理室员工韩墨将实验室内的显微镜、电脑、显示器等大量教学器材盗走,损失巨大。
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案件侦查,真相很快就浮出了水面。经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韩墨利用其拥有实验室钥匙的便利,多次在课外时间将实验室中的教学器材装入纸箱偷运至校外,之后将器材转卖到江苏、山东等地。涉案物品包括显微镜、电脑主机、电脑显示器等教学器材,案值近百万元。
就在公安机关对韩墨进行抓捕时,却发现他已经逃之夭夭。原来,韩墨早已察觉到形势不妙潜逃到境外去了。
天网无漏,几经劝返终投案
经多方努力,专案组终于获知韩墨在柬埔寨一家赌场里打工的消息。专案组随即通过中柬警务合作机制与柬警方保持密切联系,拟对韩墨进行抓捕并遣返回国。
在争取抓捕的同时,专案组还打出“劝返牌”。2019年7月,专案组与浙江中医药大学相关人员专程前往韩墨辽宁老家,向其家人讲明利害关系,并耐心解读国家的政策法规,希望帮助劝导韩墨主动投案自首。
在几番沟通后,韩墨的家人明白了事实真相利害关系,特别是得知被遣返回国可能被依法从严惩处的后果后,他们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专案组做好思想工作,规劝韩墨早日回国投案,并主动向专案组提供了韩墨的联系方式。
然而,韩墨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国,也没有接受专案组工作人员添加微信的申请,追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是,专案组没有放弃追逃。
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韩墨逐渐放下思想包袱和顾虑,2019年11月,他主动添加了专案组工作人员的微信。
“你还年轻,如果不处理,事情永远得不到了结。”
“你既然已经认识了自己的错误,那么请拿出自己的勇气,勇敢面对……”
在一次一次真切沟通下,韩墨心中坚定了一个念头:主动投案才是自我救赎的唯一出路。
追逃防逃,监察对象全覆盖
韩墨回国投案后,经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研究,认定其涉嫌职务犯罪。3月3日,浙江省监委将该案指定由杭州市监委管辖。
乍看之下,这起案件貌似一个普通的盗窃案,实为监守自盗。
原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监察法出台后,有六大类人员纳入到监察对象范围,其中一类就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韩墨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对实验室的器材进行维护和管理,他的这一工作管理职责就明确了他也属于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国有财物,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应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保持“天网”“猎狐”行动工作力度,共追回10名外逃人员,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6名。韩墨是今年我省从境外追回的第一个外逃监察对象,也是“天网”行动以来我省从境外追回的首名涉嫌职务犯罪的高校公职人员。他的归案,也预示着我省推进高校等领域追逃防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今年,省追逃办将继续坚持追逃与防逃并重,把高校、国企管理人员和新增监察对象作为追逃防逃工作的重点之一,进一步落实追逃防逃主体责任,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推动实现追逃防逃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03/16/032330835.shtml
- >>上一篇: 接力追逃,“狡狐”终落网
- >>下一篇: 外逃15年“红通人员”蔡瑛回国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