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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鹿城区丰门街道金竹社区原主任傅一心、社区原副主任夏春晖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吃请问题。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为解决社区不能正常报销项目的经费来源问题,傅一心与夏春晖商量后,通过虚增清洁工工资形式套取资金共计3万余元,其中2万余元用于社区聚餐吃请。2020年9月,傅一心、夏春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城区五马街道城管办负责人蒋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9年的中秋节和春节,蒋峰(非党员)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温州某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赠予的月饼和海鲜等礼品。2020年12月,蒋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4/0328795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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