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光 照亮乡村振兴之路
发布时间:2023-01-31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我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等46个村(社区)荣登榜单。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88个村(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乡村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透视出陕西近年来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发展、以法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以法治促进基层民主有效治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的奋进图景。
“切实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及我省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制定包括6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的《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厚植
强基固本夯实乡村治理法治保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我省紧扣乡村发展特点,立足解决涉农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陕西省乡村振兴条例》等地方立法,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结合《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指导各市、县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606项。积极推动《陕西省拟向乡镇街道下放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出台,落细落实“减证便民”各项措施,依法依规、高效快捷办好涉农事项,助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用法治为农业农村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办证、定期办证等实现乡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为乡村企业群众提供“贴身”的法治保障。
省司法厅聚焦法治助力乡村振兴这一关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强化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全力推进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将司法所打造成乡村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后盾。
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乡村建设中的参与度,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治培训,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并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陕西省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保留目录》,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民主管理、依法治理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固的法治基石。
浸润
聚焦“三农”推动法治信仰扎根基层
如今,要是谁说“学法没用”,蓝田县辋川镇红门寺村村民周柱子第一个不同意。
“现在是法治社会,‘法盲’比‘文盲’还可怕。咱农民也要跟上时代,学会依法办事哩!”周柱子说,去年自己与某施工队发生纠纷,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忙调解。在这过程中,他感受到了法律的魅力。自此,村里的每一次法治宣传他都不错过。
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为了让法治种子在广袤农村落地开花,陕西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在涉农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乡村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聚焦群众法治需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利用“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农村集市等时间节点,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平台,采用秦腔、秧歌、民歌剧等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形式,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同时推行“互联网+普法”模式,用法治宣传短信平台、微信朋友圈推送法律知识,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
如今,无论走进陕西哪个村落,都能看见法治的影子——宪法长廊、法治广场、法治宣传墙绘……从陕北、关中到陕南,无处不在的法治元素,让乡村“法味”更浓。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全面推进基层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全省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从2021年的60%提升至目前的86%。
护航
人民至上擦亮美好生活法治底色
法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成色如何?
群众的满意度,就是标尺。
“有地方说理,有人给咱出主意、断公道,政府是实实在在把咱老百姓的事儿当事的!”如今,在柞水县凤凰镇村民熊某心中,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是最暖心的地方。
2022年10月14日,熊某女儿因发烧就近到某诊所就诊,结果因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当时,柞水县调委会启动“三调联动机制”,联合卫健、公安、信访、镇村法律顾问等各方调解力量积极参与矛盾化解,一方面做工作努力平复熊某丧女之痛,另一方面多次调解替熊某维权。最终,熊某拿到了57万元的赔偿金,矛盾圆满化解。
为了让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陕西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发展,充实“三大平台”的服务项目,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共建成117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8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7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让上下贯通、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覆盖每一个村庄。
此外,陕西不断创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功能,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线运行,为群众提供“7×24小时”不打烊的法律服务。同时,全省推行“一个顾问+一个微信群+一个自助系统”服务模式,组织8690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7022个村和2719个社区的法律顾问,建立8652个微信群和560个法律服务自助系统,打造“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超市,构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实现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让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满。
“只有把每一个小矛盾都妥善化解,群众才会信任我们,才会在下一次遇到问题时想到找我们,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就是这样慢慢培育起来的。”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泾渭西路社区的支部委员杨少平是一名深受群众信任的“法律明白人”。他说,这几年,自己明显感觉到群众越来越习惯遇事找法、办事讲法。
杨少平口中的变化,不只发生在泾渭街道,而是发生在三秦大地的每一处。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了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我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推进“一村(社区)一专职人民调解员”、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等,不断整合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公证、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特邀调解等制度作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邻里更和谐”的目标。据统计,全省103490名“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8052次,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
眼下,法治如一渠“活水”,灌溉着千家万户的安宁祥和,也浸润出三秦大地上乡风文明和谐、产业兴旺蓬勃的美丽乡村画卷。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fzzx/20230123/828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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