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创新制度机制 提高巡察质效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如果只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会严重影响巡察的权威性、严肃性。”在近日召开的“清风银城·书记面对面”暨村(居)巡察整改工作会上,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委书记约谈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相关党组织书记时说。
厦门市同安区在推进和深化巡察中积极探索实践,注重把制度机制创新作为规范工作、破解难题、提高巡察质效的重要抓手。针对部分被巡察单位在集中整改阶段比较重视,但后续整改抓得不紧不实的问题,同安区通过“清风银城·书记面对面”平台,连续3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传导整改压力。
区委第五轮巡察起,同安区建立“一巡一指定”工作机制,每轮巡察区纪委监委指定一个纪检监察室对接巡察组,对巡察期间巡察组移交的证据比较扎实、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快速查处,使巡察震慑力大幅提高。
“以往每轮巡察从进驻被巡察单位到问题反馈要大半年时间,问题线索移交到核实查处又需要一定时间。”同安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一巡一指定”机制的建立缩短了移交时间,解决了巡察周期长、震慑作用发挥延后的问题,实现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
针对巡察信息不够畅通、成果综合运用不够等问题,同安区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机制,通过梳理共性问题并在全区通报,推进整改自觉,解决一些党组织观望等待、未巡先改紧迫性不强的问题。把巡察情况抄报相关区领导并通报给有关部门,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要内容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中。
出台《村“两委”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完善农村代理会计管理、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老年人协会管理等相关制度,开展村居“两违”专项整治……同安区相关部门收到巡察情况通报和建议后纷纷跟进,建章立制、扎牢笼子。
据统计,目前,同安区已完成全区141个村(居)巡察全覆盖,移送司法机关22人,党纪处分8人,清退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004.9万元,追回承租(包)资金636.8万元,督促发放生态林补偿金588.5万元,建立完善制度16项。 (厦门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xsgzxcdt/170185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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