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推动建议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得知市粮食系统整改有了阶段性进展,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委近日约请市发改委党组、市粮食局有关领导,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整改。
此前,漳州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时发现,市粮食系统在党的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粮食收储及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于去年年底向市发改委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之后,市纪委监委多次通过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督促整改。
为充分发挥好纪检监察建议“利器”作用,去年以来,漳州市纪委监委在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基础上,探索构建“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导——结果运用”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建议落地有声、落实不折不扣。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漳州个别地方存在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矿山非法开采、生态恢复治理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突出,全市矿产资源监管不到位……”去年8月,漳州市纪委监委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监管的监察建议”,要求立即整改。
之后,建立台账,按照“谁承办、谁建议、谁跟踪”原则,由相关室跟踪督促;整改期间,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实地督导;整改后期,市纪委监委还组织了“回头看”。目前,在被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的漳浦县,共取缔非法矿山98个,复绿8033.07亩;取缔非法采砂场101个,复绿678.8亩;废弃矿山复绿348.75亩。
漳州市纪委监委不但通过跟踪监督,让建议成为整改的“督办书”和解决问题的“加急单”,而且将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纳入跟踪督促整改范围,推动整改快一步、深一层。在办理福建省纪委监委下转的某信访件中“违规收取桉树采伐迹地更新树种保证金”问题时,市纪委监委不仅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信访件所涉单位整改,还就跟踪监督时发现的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规范性文件制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市4个县区和2个市直部门整改。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漳州市纪委监委还推行公开送达、限期回复、挂号销账、整改通报等配套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分析评估、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等重点内容。对拒不采纳、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去年下半年以来,漳州市纪委监委先后组织开展对近百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跟踪问效,推动生态环保、林业、司法、交通、粮食、教育、文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国企等9个领域以及诏安县、平和县等6个县区如期完成整改。(通讯员 杨特团)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10315/1702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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