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仰哲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发表署名文章: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作风,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要做好的大事。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坚持系统观念、精准思维、标本兼治,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一、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扛起维护群众利益的政治责任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站稳人民立场,最终要落实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有力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一)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根基。反腐“拍蝇”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堤溃蚁穴,气泄针芒”,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就是党执政根基上的“蚁穴”“针芒”,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影响社会公平公正,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中提升群众获得感,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深远考量,践行好“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坚定不移反腐“拍蝇”,按照“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部署要求,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民心,用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老百姓感受到自己的事有人管、自己的利益有人护,真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保障“十四五”目标实现的职责所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贯彻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规划《建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立场、回应群众呼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以有力监督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规划《建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的有效落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保障落实好党中央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各项政策举措,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人心工作,必须以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基本工作导向。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有了更高的期盼。必须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树立精准思维,找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找准监督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聚光聚焦、靶向监督,不断满足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更高期待。
(一)着眼“急难愁盼”,做好“更加突出”这篇文章。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监督“放大镜”放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一是聚焦“微腐败”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再小也是大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问题,精准揪出群众身边的“蝇贪”“蛀虫”,为人民群众站好岗放好哨。二是聚焦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刻认识作风问题是关系民心向背的政治问题,把精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对党中央政策置若罔闻,对民生疾苦麻木不仁,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以及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冷硬横推甚至故意刁难群众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聚焦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要聚焦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违法办理减刑等问题,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深查执法司法腐败。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
(二)适应矛盾变化,做好“因时因势”这篇文章。当前,人民美好生活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侧重量的积累转向重视质的提升,这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刻认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科学把握“时”和“势”的变化,重点做到“三个着力”。一是着力推动联点扩面。从关系群众利益的“点”出发,不断深化拓展综合整治的“面”。不仅盯住百姓肉眼可见的“钱和物”,更关注群众有感的“事和情”,监督保障更优质的教育、更稳定的就业、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更加优美的环境。二是着力纠治苗头倾向。在持续推进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要及时盘点回顾,适时开展调研,强化前瞻意识,密切关注新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及时查找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苗头倾向,发现在早、整治在早。三是着力深化因地制宜。科学把握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客观条件、现实情况和问题特点,做到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相区分,“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长期整治和阶段推进相促进,因时因地、分级分类、有序有度地推进专项治理,防止整治工作“一刀切”“一阵风”,搞“上下一般粗”。
(三)围绕目标任务,做好“保障衔接”这篇文章。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把监督落脚点放在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上。一是抓巩固。强化对落实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要求的监督,促进五级书记抓帮扶,推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二是促衔接。坚持一线调研、靠前监督,强化对落实农产品保购、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全程监督,督促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以优良作风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三是重保障。坚持所有工作都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更加聚焦“十四五”规划特别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更加关注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各项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政治监督集中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和本质属性,是履行监督职责的重中之重,有利于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执政基础。
(一)见人见事见效,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政治监督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树立鲜明政治导向,形成良好政治效果。一是突出“见人”。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农村“三资”的管理者等重点人群,特别是乡镇和村级干部,督促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民用权、为民谋利。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口”,推动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二是突出“见事”。抓住乡村事务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关键节点、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环节,紧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特别要加强对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出借等问题的监督,做到有的放矢、深入整治。三是突出“见效”。以精准监督促进基层治理提升,通过一个个案件,扫除群众身边的“蝇贪”;通过一项项整治,破除民生的痛点堵点;通过一件件具体监督,让群众享受红利、得到实惠,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监督下沉落地,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坚持“群众视角”、弄懂群众需求、找准群众心路,大力传承“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持续推进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监督落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一是责任向一线压实。逐级明晰各级纪委监委的职责定位,按照省纪委监委抓总负责、市纪委监委统揽推进、县级纪委监委强化中坚作用、乡镇纪检监察组突出尖兵作用的履职理念,细化监督履职责任清单,形成“抓本级、带系统”,省、市、县、乡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良好格局。二是力量往一线倾斜。通过下派干部、交流挂职、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探索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县乡统筹等方式,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监督力量,解决基层力量薄弱、熟人监督难等问题,推动基层监督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三是问题在一线解决。坚持走出办公室搞监督,通过挂钩监督、蹲点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化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四访”活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街头巷陌,从群众的眉头间、话头里察觉隐患、发现问题,着力解决一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难题和“多年、多头、多层”的信访积案,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赢得人民发自内心的信赖和拥护。
(三)强化政治帮扶,以政治建设激发内生动力。着眼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的政治帮扶,寓“督”于“扶”、以“扶”促“进”,推动基层把政治生态建设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督促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净化政治生态。紧盯“关键少数”,逐级完善纪委监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谈话提醒机制,推动正确行使权力。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线索处置、业务联系等抓手,全面分析研判重点地区政治生态情况,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推动乡村善治注入“廉动力”。三是激励担当作为。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在监督中推动基层干部能上能下,落实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各项制度,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突出的干部,督促坚决进行调整。推动用好红色资源,充分挖掘各领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勇拼搏的好人好事,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最大程度激发内生动力。
四、创新制度机制,确保问题整治常态长效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解决好病症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在促进各类监督贯通上下功夫。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主体责任在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履行监督专责,职能部门担负监管责任,必须统筹力量、攥指为拳,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一是强化上下联动,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分工负责,从上而下把问题找准,从下往上层层推动整改,确保监督同向发力。二是强化内部联通,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着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推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结果共享,实现同轴运转。三是强化内外联合,把纪委监督责任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统一起来,发挥专责监督和专业监督两种优势、两种力量。福建省在多年实践基础上,由省委出台文件建立“1+X”监督机制,制定完善了部门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回头看”等制度,推动各职能部门从“要我做”到“我要做”、从“一家做”到“大家做”,实现监督同频共振。
(二)在发动群众参与上下功夫。群众既是受众,也是积极参与者、传播者,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把选择权、评判权交给群众,才能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福建省通过开展“点题整治”,做到“群众点题、部门整治、纪委监督、社会参与”,不断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一是整治问题由群众“定”。广泛发动群众,听取各方建议,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征集整治项目,及时回应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民生热点问题。二是整治过程由群众“督”。全面公开整治内容、工作方案和监督举报方式,动态发布进展情况,实时接收群众意见;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进、过程管控,监督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三是整治结果由群众“评”。采取“清单化”验收办法,汇总“成绩单”、形成“评价单”、提出“建议单”,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集中向社会发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检验。
(三)在提升科技赋能上下功夫。信息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强信息化助力监督的能力,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实现“三个助力”。一是助力精准高效监督。通过整合扶贫、民生等领域业务数据,建立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开展数据碰撞和智能比对,将传统“串部门、查台账”的工作方式升级为“从数据中查事查人”。二是助力制度落实落地。运用“科技+制度”模式,将相关政策规定、制度要求转化为信息项、工作流、模块组件,通过设置运转流程、审批权限、办理时限等进行固化控制、超期提示、全程留痕,推动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监管机制。三是助力减轻基层负担。通过信息化实现多级协同办公,做到数据一次录入、多级共享、长久使用,避免基层干部多头重复劳动问题。同时,推动各级各部门“让信息多跑路”,减少实地检查,真正让基层干部从表格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用于开展具体工作。
(四)在推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持续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更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强化“不敢”的震慑。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改进治理方式,一手抓查处、一手抓监督。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有关部门落实政策、正确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惠民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口袋的“黑手”。二是完善“不能”的机制。构建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的监督闭环,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改革持续深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从源头上破解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利益根源。推动以案促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除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培育“不想”的自觉。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常态化廉洁教育向“绝大多数”延伸,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记根本宗旨,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把为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作者系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xxgkldhd/20210331/1702324.html
- >>上一篇: 【图解】一图速览2021年阜阳市纪检监察主要工作
- >>下一篇: 省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