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三审合一”保护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3-02-11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2月3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该案是雁塔区法院自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制度以来,审理的首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某汽车集团公司系中国汽车行业知名企业,“双飞燕”图形商标系该公司于1983年依法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期限届至2029年7月29日。2021年11月,刘某报案称其在西安市某商贸公司购买了一件“双飞燕”商标标识的推力杆总成,疑为假货,遂报案。经查,上述产品系被告人鲁某某在湖北省十堰市某公司组织生产的。后经鉴定,该产品不是某汽车集团公司及其授权的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是假冒“双飞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涉案金额共计30余万元。
雁塔区法院审判团队认真剖析证据材料、研讨案情,坚持教育和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审判团队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和解,鲁某某依法赔偿对方损失并取得谅解。
该案的审理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既打击了刑事犯罪,又保护了知识产权,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该案审理法官介绍,知识产权案件常存在专业性较强、受害人举证较困难、触犯刑律需准确定罪量刑等因素,“三审合一”模式下,权利人对救济途径的选择具有明确预见,可以较为自由选择最能充分保护自己权利的途径。此外,知识产权审判的立体保护模式能够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有效协调民事赔偿与刑事罚金之间的关系,使被害人在民事案件中获得有效、到位的经济赔偿,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实现知识产权全方位救济和司法公正。
下一步,雁塔区法院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前瞻性和敏锐性,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质效,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性、科学性和统一性,更好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
责任编辑:林晓兵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fzzx/20230210/837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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