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纪检监案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根本任务就是践行“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身上肩负的职责使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精准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突出政治监督,层层压实责任。要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坚决纠正落实态度不坚决、打折扣,敷衍应付、大而化之等问题;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坚决纠正失职失责、履责不力等问题,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委政府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推动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既当好脱贫攻坚“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施工队长”,坚决防止厌战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项工作。要抓实部门监督——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在职能部门,纪律保障在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关键环节,督促扶贫部门紧盯剩余未脱贫村和人口,强化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如期脱贫。督促行业扶贫单位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风险隐患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表面文章、喊口号不落实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
强化精准施策,深化专项治理。要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彻底完成“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清零行动任务,有序推动扶贫相关项目和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做好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最大程度减小疫情对扶贫工作的影响。要强化问题整改——加强与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统筹做好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逐一过关。要发挥乡镇纪委作用,延伸监督触角,深入一线、一沉到底,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要严肃查处问责——通过重点督办、优先办理等方式,继续严查扶贫领域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形成强有力震慑。
完善制度机制,巩固脱贫成果。要克服“过关思想”。切实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现有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要有效统筹衔接。立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大力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督促乡镇党委政府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产业发展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可持续性,稳健走向乡村振兴发展之路。要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与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存在制度漏洞的,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要严防追责问责“一刀切”。坚持精准问责、科学问责,有错必纠、依纪依法,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杜绝出现“甩锅背锅”,真正“不放过有问题的干部,也不让没问题的干部被问责”。要严防混淆视听“打乱仗”。坚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于少数领导干部以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为由,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寄希望于纪律“松绑”和“一干遮百丑”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对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大胆探索、担当作为,却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查清事实、作出结论,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在全社会营造为担当者担当负责、让想为者敢为有为的良好氛围。要严防开展工作“一阵风”。扶贫是永恒的话题。面对脱贫之后,稳增收、防返贫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更是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久久为功,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严防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当作一定时期的一场“运动”,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龙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廖耀军)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lltt/202011/t20201127_968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