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丨澄清正名为实干者鼓劲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看到‘清风阳新’微信公众号上刚刚推送的《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我觉得干劲十足,再苦再累也值当。”4月7日十二点半,刚吃完午饭,一个微信名为“春天奔你而来”的人发来消息。
正当我疑惑对方是谁,手机又震动了一下。“感谢蔡主任上次帮我们正名,也感谢组织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之前的委屈一扫而空。”我这才想起她应该是兴国镇山川台社区干部黄艳琼。
2月25日,湖北省阳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向委里交办了一条问题线索,一大早石书记便转给了我。
此前一天,山川台社区居民柯某被确诊,导致11人被集中隔离。群众反映社区包保干部黄艳琼和网格员明丽摸排不力。
“兴国镇辖区怎么又出事儿了?”2月22至23日,兴国镇桃花泉社区居民石某某及其父、其妹3人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该案件同样是由我们党风政风监督室查办的。究其原因是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开展摸排登记浮于表面,跟踪管理流于形式,管控措施不严不实造成的。
“难道又是一起漏排漏报事故?”不过猜测归猜测,查办案件还是得讲求事实和证据。有桃花泉社区案例在先,我和同事吕宙启动新增病例倒查追溯工作驾轻就熟。
“对于新增确诊患者,我们也表示同情。我愿意为我们社区的干部担保,她们都很辛苦,也都非常尽职尽责,绝对不会是因为摸排不到位而导致漏排漏报,请纪委领导千万不要冤枉了她们。”找到社区党支部书记李丽谈话时,她显得有些激动。
“请放心,我们会查清事实的,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一经查实,我们绝不手软;没有问题,我们也会及时澄清正名。”我回答道。
调阅台账、找相关干部群众谈话、实地探查走访……随着调查的深入,事实原委逐渐清晰。
原来早在1月26日,黄艳琼和明丽就上门摸排,但柯某不开门、不应答,两人便按照要求在柯某家大门上张贴了《致居民的一封信》和《告知书》,请住户尽快与他们联系。1月28日,两人再次入户,但其仍无回音。此后两人多次上门摸排,但柯某及家人拒绝配合社区工作,两人只得每日电话联系柯某母亲。
完成初核,向室主任蔡志强汇报后,我们决定对此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
“这个问题线索你们也要做好‘回告’工作。”正当我和吕宙准备整理材料、归档案卷时,蔡主任提醒我们说。
“举报件没有实名举报人,算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倒查追溯的,应该就不需要回告了吧。”我不解地问。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一线干部压力很大工作很辛苦,对尽职尽责的,我们不能让他们流汗又流泪,要做好澄清工作,解除干部心里的‘疙瘩’,让他们的腰杆挺起来、干劲鼓起来。”听完主任耐心的解释,我才意识到查清事实只是写完了监督执纪的“前半篇文章”。
“经查,你社区居委委员黄艳琼、聘用网格员明丽在疫情防控期间,分别包保400余户,压力大任务重,在柯某不开门不配合情况下,仍多次上门摸排,确已认真履职,与举报不符……”向委领导报批后,3月16日,我和吕宙向山川台社区送达了澄清正名报告,为二人正确履职撑腰鼓劲,消除疑虑。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心中的阴霾终于驱散了。”明丽兴奋地说道。
“以前我一直以为纪委都是处理人、‘摘帽子’的,没想到纪委还如此贴心、暖心。”收到正名报告后,黄艳琼感慨地说。
一纸澄清正名报告,虽寥寥数语,却是担当作为者的“洗冤录”。这次澄清正名工作也使我意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问责的同时还应有温暖人心之举。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关爱到位,最大限度消除干部的思想顾虑和社会负面影响,鼓舞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安心创业、踏实干事。(湖北省阳新县纪委监委 蔡虎平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lzyw/122073.htm
- >>上一篇: 问题常隐细微之处,巡察更当处处留心
- >>下一篇: 【纪检人·手记】用生死时速“抢”回一家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