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凝聚巡察监督合力,弹出“协奏曲”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我们单位刚收到一封巡察建议书……”
看最新的通报了吗?你们单位登‘红榜’了哦!”
……
随着兴宁区九届党委政治巡察全覆盖的推进,巡察整改、巡察回头看”红黑榜”通报在城区各部门单位成为高频词汇,政治巡察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深化,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幕。
兴宁区充分发挥巡察制度优势和纽带作用,不断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的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巡察与财政、统计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机制,多种监督机制贯通融合,形成制度更健全、程序更规范、信息更全面、协同更高效的监督体系。
以协同发力破局,用好助推器”
对标巡视指导督导,兴宁区委第八轮巡察进驻前,除了向纪委监委、组织、宣传、信访等6个部门发文收集信息外,落实召开巡察工作联席会的形式,由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组织部干监室、审计局等部门当面通报相关情况的方式,把书面通报和当面通报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巡前信息通报及收集方式。兴宁区第一至八轮巡察前,共计收集有关情况信息180余条,巡察机构充分利用纪律审查、网络舆情、审计报告、信访办理等成果,多部门互补互促、借势借力,有效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和监督成果的共享共用。
向协同要动力,装好蓄能机”
巡察结束后,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前七轮巡察共向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单位发出巡察建议书4份,形成左右链接、齐抓共管的巡察工作格局。区委第七轮、第八轮巡察结束后以评估问卷的形式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和巡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组内做好抽调巡察干部的工作鉴定,落实好巡察后评估”制度。把组织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完善精准选人用人机制,配齐配强巡察干部队伍,为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提供坚实的力量保障。
用协同聚合力,筑好防火墙”
2020年以来,兴宁区委组织部对城区100多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推进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全覆盖督查,出台红黑榜”通报制度,形成红黑榜”通报4期,对30多个党组织进行黑榜”公示通报批评,问责党组织4个、党政一把手”12人,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党建工作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力度。巡察办联合纪检监察、组织及审计等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对第一至五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共推动解决问题整改46个,城区纪委对4家整改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形成整改工作持续加压,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九届党委以来,兴宁区对144个单位(含村、社区)开展政治巡察,以常规巡察+村(社区)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的方式,打通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内在联系,贯通融合,做到十个手指都动作”,凝聚巡察监督合力,实现城区九届党委巡察覆盖率达100%。(兴宁区委巡察办)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208/gxjjw60210fe0-155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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