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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将信访“三告知”贯穿实名举报流转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覃先生,您好,我是河池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您反映李某的信访举报件,我们已经收到,已经做好登记录入分流,即将转交给相关部室处理。”

  

  银先生,您好,我是河池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首先感谢您提供的宝贵问题线索,您反映的这些问题我们目前已核查完毕,部分属实,在处分决定作出后,我们会再次向您反馈,您看看还有什么意见。”

  

  这是河池市纪委监委将信访三告知”贯穿实名举报流转全过程,进行信访反馈的生动实践,有效回应了工作中检举控告人对反映问题是否受理、办理进度以及问题是否查实等情况的高度关注。

  

  2020年以来,河池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将信息沟通反馈贯穿信访举报办理全流程,在信访回复告知中探索三告知”反馈机制,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三告知”反馈机制即信访室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后,坚持三个告知”。事前”告知受理情况。对于检举控告人反映问题,对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举报,信访室完成签收受理和分级录入,按程序移送机关有关部门,并将受理情况及时告知举报人,对受理范围外问题及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说明。事中”告知办理进度。在处理举报期间,市纪委监委对承办部门,综合运用电话催办、发督办函、检查督促等方式,强化对信访举报督办反馈,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事后”告知办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承办部门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并记录反馈情况,切实维护实名举报人合法权益。此外,对于反映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办理周期较长的问题线索,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或电话或实地走访或约见检举控告人,告知调查进展情况,消除检举控告人焦虑情绪,减少其因不了解情况产生误解而引发重复越级举报。

  

  从事信访工作7年来,感受到推行信访‘三告知’反馈机制带来的变化,除了重复举报件大大减少之外,最明显的就是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也比以往提高了不少,因为老百姓几乎是一步步看着我们是如何处理的。”河池市纪委信访室干部小刘感慨道。

  

  据统计,今年以来,河池市纪委监委共收到实名举报件68件,通过面对面、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反馈办理实名举报件68起,回复率100%。(河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309/gxjjw6047391c-1559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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