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区:“三告知”有效化解重复信访举报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北海市铁山港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积极开展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告知,有效化解重复信访举报问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1-11月,该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重复举报7件,同比下降42%。
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让群众感受到有人关心”。立足岗位职责,对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严格把握核实告知时间,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核实过程中,做到文明有礼、规范用语,认真核对实名检举控告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是否向纪检监察机关、向哪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同时耐心引导检举控告人陈述检举控告的内容等信息。通过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心”,同时会注意疏导反映人的情绪,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风险。
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告知,让群众依法有序检举、控告。 为规范检举控告工作秩序,保障监督权力有效行使,鼓励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确保检举控告在正确轨道上运行。该区制作《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针对来访举报,信访部门向来访群众出示一份告知书,让群众懂得检举、控告的权利与义务,并签字确认。针对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承办部门在处置问题线索时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出示一份告知书,让群众懂得检举、控告的权利与义务,并签字确认。以一种比较严肃的形式,有效防止群众诬告、贴牌举报行为。
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告知,提升群众的信任感。承办部门在实名举报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反馈方式采取当面反馈为主,电话反馈为辅,实名检举控告人对调查结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会认真听取举报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对其不同意见作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今年以来该区实名检举控告做到100%反馈,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举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满意度和信任感。(铁山港区纪委监委 陈冠豪 卢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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