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持续做好酒驾醉驾案件“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党员干部要以兰某才酒驾案作为反面教材,严格约束自己,向不必要的‘酒局’说不,不要心存侥幸,以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我局机关干部王某生因酒驾被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缺乏自律意识,党员干部要切实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个案例警示我们,要强化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时刻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警钟长鸣,决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
……
连日来,南丹县各单位纷纷结合本单位或县级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南丹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与县公检法部门在处理涉法案件过程中的协调配合作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力量互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办案新机制,全面提升涉法案件查办能力,始终保持查处酒驾行为高压态势。2020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酒驾案件63件。
为做好查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每月定期从案件管理室调取审查调查数据,认真梳理汇总近年来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清单,对违法人员的单位、职务、性质、职级等方面进行归类分析,总结发现酒驾醉驾行为存在的易发多发领域,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做到分类施策、对症下药。
通过梳理我们发现,教育系统酒驾案件多发频发。”针对这样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立即下发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建议书,由驻该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督促该局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等,深刻剖析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同时加强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把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作为反面典型教材,融入日常纪律教育过程中,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律防线。
此外,该县车河镇、县工信局等部门把本单位发生的酒驾案件作为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及时开展针对酒驾醉驾行为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日常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通过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时刻警醒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心怀敬畏之心,不存逾越雷池之念,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为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还成立以案促改工作督导组,由预防宣教室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各派驻(出)机构具体配合,实行一月一汇总,半年一督导”,通过电话询问、实地查看、明察暗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有案件发生的单位或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跟踪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进度。此外,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的建设专项绩效考评,严格考核,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南丹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329/gxjjw60615279-1566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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