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1.康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怀勤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和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17年,吴怀勤在担任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组织单位职工到陕西省汉中市和四川省广元市进行体检,体检期间安排职工公款消费和公款旅游共计花费56160元;2016年4月,康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单位不动产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国土资源局违规邀请有关单位及基层国土所全体职工参加,期间组织人员公款吃喝,报销费用3230元。吴怀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吴怀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追缴。
2.成县供排水公司总经理兼住建局副局长姚书贵违规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9年,成县供排水公司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前提下,违规对业务联系单位和企业进行接待,累计列支接待费13328.45元。2020年9月,姚书贵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违纪列支费用予以追缴。
3.西和县财政局采购中心主任卢新杰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9年6月,西和县财政局采购中心主任卢新杰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礼金共计2.04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2月,卢新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责令退还。
4.武都区郭河乡侯家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杨记元违规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杨记元在任侯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进行公务接待,并通过截留挪用群众低保金的方式,核销吃喝费用共计6840元。杨记元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杨记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38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