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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谋划设计 形成叠加效应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纪委监委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项原则和要求,就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通融合的实现途径、有效载体和具体办法,把握内在联系、系统谋划设计,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形成叠加效应,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肃查办案件,高压震慑夯实“三不”基础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严”的主基调要长期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绝对不能松,只有这样,才能以实实在在的“不敢”,带动“不能”和“不想”一体推进。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邱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这一形势下,吉林省纪委监委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坚定稳妥查办案件。今年1至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0137件,处分9075人,采取留置措施275人,移送审查起诉375人。

  查办案件不仅要查处问题、形成震慑,还要针对问题强化监督、促进治理。吉林省纪委监委突出审查调查重点,精准“拔烂树”“护森林”,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和最大化。截至11月底,聚焦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全省处分党员干部4876人。有18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451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效应持续彰显。聚焦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和影响政治生态的重点人,全省查处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108人,如,严肃查处省应急管理厅原厅长霍云成、省能源局原局长罗亦非、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原行长任家庚等党员领导干部。查处政法、资源、金融、高校等重点领域领导干部1426人,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吕洪民、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延吉等党员领导干部。聚焦疫情防控、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中暴露的腐败问题,全省查办相关案件3003件,教育、医疗等领域案件同比增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吉林省纪委监委还注重从政治上看问题,树立正确办案理念,解决好“为什么办”“怎么办”的问题,对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好预判,既查实经济问题,又查清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和社会影响,努力清除损害党的执政根基、阻碍全面从严治党发展的“拦路虎”。

  推动协同贯通,统筹联动构建“三不”机制

  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协同高效,是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必要条件。吉林省纪委监委既注重监督和查办案件密切协同,又注重“四项监督”有效贯通,通过精准运用“1+1”“1+N”“1+X”机制,探索实行“4+2+Z”联动模式,统筹完善监督体系和构建“三不”体制机制。

  注重在职能作用上互助互补,完善“1+1”机制。省纪委监委把1个监督检查室和1个审查调查室搭配编组,由同一分管领导统一协调调度,整合资源力量,集中攻坚克难。比如,审查调查部门查办政法系统某干部时,在线索研判阶段,向监督检查部门了解该单位政治生态及个人“画像”情况;在初核阶段,由监督检查部门协助获取相关涉案信息;审查调查过程中,同步查找制度机制漏洞。由此,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实现了“1+1”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注重在力量使用上统筹统管,建立“1+N”机制。由监督检查部门把所联系的多个派驻机构的工作统起来,围绕工作调度、信息通报、线索处置等方面完善流程,深化“室”“组”协作配合。比如,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与驻省文旅厅纪检监察组落实“1+N”机制,对省体育局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14次调度、1次实地专项监督检查,针对该单位实际,抓住制度建设和专项整治两个重点,带动其他问题的解决。“1+N”机制的实行,逐步彰显出监督合力,不断释放治理效能。

  注重在工作衔接上协调协同,探索“1+X”机制。省委巡视组与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巡前、巡中、巡后3个阶段的工作,共同把“三不”要求落到实处。巡视前,巡视组向监督检查部门了解以往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政治生态调研等工作中收集到的情况,使巡视组掌握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和事。巡视中,巡视组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今年省委第八轮巡视,共发现具体问题362个,移交问题线索142个。巡视后,省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分别听取各巡视组关于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政治生态“画像”及发现问题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督促整改。

  注重在推动落实上统筹联动,探索“4+2+Z”联动模式。充分发挥信访、党风、案管、审理4个部门的统筹牵头作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的落实主体作用,综合部门的支撑保障作用,形成协同高效、运行顺畅的工作网。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推动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项工作更好融合、更加有效,使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结果,体现在“四种形态”精准运用和“三不”一体推进上。

  做实载体支撑,同向发力提升“三不”效能

  一体推进“三不”,是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积极探索有效载体,切实提升效能。吉林省纪委监委在工作实践中,综合运用“以案促改”、日常监督和“四种形态”,增强“三不”一体推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以案促改”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枢纽工程”。吉林省纪委监委通过案件分析,推动健全13类制度体系,集中开展个案和同区域、同领域、同岗位、同类型案件分析,挖根源、提建议、促整改,倒逼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完成案件分析报告27个,提出整改建议108条,向11个地区和部门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规章制度58项。同时,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发案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272份。

  把日常监督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截至11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约谈17594人次,谈话提醒6614人次,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406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465人次。为准确画好政治生态“画像”,省纪委监委由委领导带队,分3组集中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在调研前,分别与省委常委班子、省政府班子每位成员进行交流;在调研中,与各地和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面对面了解情况,与市(州)党委五人小组、省直部门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在调研后,研究制定政治生态分析工作办法、研发政治生态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做好这些基础性工作,落细落实日常监督,推动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把“四种形态”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载体。“四种形态”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每一种形态在“三不”上都有体现,越往前越致力于推动不想腐。为此,吉林省纪委监委着力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使其成为不敢腐的“高压线”、不能腐的“软约束”、不想腐的“强心剂”。截至11月底,全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5365人,占比73.4%,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21.5%、2.1%、3%,系统、联动思维体现更为明显,惩戒、警示功能更加到位。(记者 李钦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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