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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62) |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如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审查调查组如何设立临时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编者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权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要严之又严的一贯要求。为帮助大家学习贯彻《规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对《规则》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进行阐释。陆续推出释义内容,敬请关注。

  第六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审查调查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释义】

  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的规定。

  本条主要规定了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1939年10月,《〈共产党人〉发刊词》指出,党的建设过程“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地联系着”,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是统一的,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是统一的。首先,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就是要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引导全党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把全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就是要推动全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就是要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守正确政治方向的坚强战斗堡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其次,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弘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精神,秉持献身党和人民事业的崇高情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

  再次,加强组织建设对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准确把握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突出抓好基层建设,促进全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切实适应新时代要求,跟上改革步伐。

  二是规定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明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包括“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规则》贯彻党章要求,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相衔接,对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作了明确规定。审查调查组在监督执纪一线开展工作,是临时的专项机构,组成人员多,有时来自不同单位,任务繁重,接触社会面广,直接行使各项审查调查权力,采取各种审查调查措施,安全责任、权力风险集中,必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成立临时党支部是一种有效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把政治建设和政治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中。需要强调的是,临时党支部既要扎实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又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审查调查组成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还要注意及时发现审查调查组成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纠正,严管与厚爱结合,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释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35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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