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想离婚,竟查无此人?古丈县检察院依法监督 促成虚假婚姻登记被撤销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终于结束了这段20多年的婚姻关系了!”5月9日,当孙某得知他的婚姻登记已被撤销的消息时,感慨非常。

  今年4月,孙某来到古丈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递交了一份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书,并向检察官讲述了他曲折的婚姻关系。

  案情回顾

  上个世纪90年代,在外务工的孙某结识了向某,俩人自由恋爱后,孙某决定将向某带回老家申请登记结婚。由于当时申请登记结婚需要村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于是,向某便请求邻镇某村的村委会按照其个人陈述出具了此份证明,孙某、向某二人得以顺利登记结婚。可是因情感问题,向某在婚后第四年就离家出走了,音讯全无。

  转眼20多年过去了,孙某一直想要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可是因为向某出走时间已久,双方协议离婚的手续无法办理,并且由于向某登记结婚的个人信息为虚假信息,向某身份不真实,孙某也无法提起离婚诉讼。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但因该案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找不到向某,岂不是离不了婚?”正当孙某为此发愁时,有人告诉孙某可以到检察院去申请监督,所以孙某便来到古丈县检察院反映情况。

  办理过程

  在了解情况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往了县民政局查阅了孙某、向某当年的结婚登记材料,并赴孙某所在地村委会、给向某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调查相关情况,通过翻阅档案、询问经办人和部分村民,证实了向某与孙某登记结婚时所用的姓名、籍贯、民族、住址等个人信息均为虚构的情况,认定了向某是使用虚假身份与孙某登记结婚的事实。

  为了更好地帮助孙某解决问题,古丈县检察院就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展开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向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依法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年4月24日,古丈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孙某、向某二人的婚姻登记。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hjsa/dazz/202305/16580098076778168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