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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赌场放水”实施诈骗获刑 苏州市虎丘区检察官:蝇头小利不要占,当心血本无归

发布时间:2023-05-21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为骗取他人钱财,两名犯罪分子精心编织了诈骗陷阱——虚构的“赌场放水”,每万元就能获利200元,稳赚不赔。被害人初尝甜头后,持续加注投资,直至最后一笔被卷走。

  近日,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虎丘区检察院发出提醒,市民既要远离赌博,也要警惕他人以蝇头小利设置的骗局,不劳而获、无本获利的诱惑是陷阱,稍有不慎可能血本无归。

  以“赌场放水”为诱饵诈骗受害人钱财

  2021年12月,小利(化名)在工作中结识新同事唐某,在唐某的嘘寒问暖下,两人关系逐渐熟络。唐某透露自己凭借副业,每天都能轻松赚几百元。小利细问得知,唐某的姐夫黄某在赌场工作,唐某通过姐夫为赌场提供现金,每1万元即可获得200元酬劳。见小利将信将疑,唐某提议先跟着他看一下情况。

  当晚,小利跟唐某来到某小区门外。不一会唐某接到黄某的电话,称要兑换1万元现金,黄某故意先给唐某手机转账1万元,用于兑换现金。没过多久,黄某从小区走出来取现金,唐某将1万元现金直接抽走200元作为“抽成”,将其余9800元交给黄某。半小时后,按照同样的流程,唐某又获利200元。交易结束后,黄某特地为两人发放了“工资”:唐某200元,小利100元。

  回家的路上,小利看到赚钱如此容易,便决定要参与这项所谓的投资。第二天、第三天,小利用2万元本钱轻松赚到了400元返利和200元工资。

  第三天结束后,唐某和黄某安排了一场饭局。觥筹交错之际,黄某透露第四天请了“老千”,需要大量现金铺排场面。为了多赚钱,小利便四处筹措了4万元现金。然而,黄某这次并未像往常一样先转账,提出赌场急需用钱,等赌局结束后立马返钱。见唐某率先交付了现金,小利在被不断催促中也将钱交给了黄某。

  在等待赌局结束的过程中,唐某支使小利去买水。但小利回来后发现唐某不见了踪迹,电话不接、微信也被拉黑,唐某也没有再去上班。心急如焚的小利担心为赌场提供现金涉嫌违法犯罪,便以“借款被骗”为由连忙报警求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唐某、黄某还涉及其他类似警情,此案并不是一起简单的借款纠纷。

  确凿证据让犯罪分子低头认罪

  经审查,除小利外,还有5名被害人被以同样的方式骗取数万元,涉及杭州、苏州两地,涉案总金额20余万元。

  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黄某却仍抱有侥幸心理。在苏州的案件中,黄某扮演赌场内工作人员,若主张赌场真实,势必需要供述赌场位置等信息,因此承认赌场是虚构的。但在杭州的案件中,黄某扮演的是在赌场外围提供现金的人员,主张杭州的3起案件赌场是真实存在的,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属于经济纠纷。

  面对黄某“赌场是真实的”辩解,如何排查有无赌场成为案件办理的重点。通过仔细讯问并查看二人的支付宝、银行账户流水,检察机关构建了以客观证据为支撑的证据体系:若赌场真实存在,被害人提供现金后应当被用于赌场赌博,但涉案时间内,存在“向被害人转账—收取现金—ATM机存款”的资金流向,属于一笔资金反复利用,明显不属于赌场放贷人员的牟利行为。在清楚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的辩解不攻自破。

  近日,虎丘法院开庭审理本案,经过检察机关充分释法说理、证据开示,黄某当庭认罪。

  曾经的受害者以同样手法诈骗其他人

  经了解,唐某曾是此类骗术的受害者,在长期混迹赌场欠下巨额债务后,萌生要用同样手段实施诈骗的邪念。唐某找到姐夫黄某做帮手,每笔诈骗结束后分给黄某2000至3000元。黄某从杭州来到苏州开网约车谋生,唐某就随他一同来到苏州重施故伎。

  在施骗对象上,两人专门找认识不久的人下手,并在最短时间内拉近关系。为此,两人频繁换工作,从同事中选择合适对象。被骗的6人中,5人为两人同事,1人为租住宾馆的老板。

  最初的一起诈骗中,为获取被害人信任,唐某还专门找了“演员”,伪造出几名赌客正在赌博的场景。后来,唐某发觉这种模式成本太高,干脆直接虚构了赌场。

  被害人或被虚构赌场蒙蔽、或担心赌场放贷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往往不以真实事由报警或者干脆不报警,导致犯罪分子越发猖狂、难以查处。本案中有两名被害人案发前没有报警,小利等其他被害人报警时不约而同隐瞒真实情况,直至此次案发,那两名受害人才说出了实情。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05/t20230518_1511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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