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三项措施”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营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良好氛围,隆德县纪委监委积极落实“三项措施”,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把准监督的政治方向,着力做到敢监督。紧盯派驻及其综合监督部门(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日常约谈、查阅资料、跟踪问效等手段,采取组织召开驻在(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与部分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谈话了解相结合方式,与各班子成员和部分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面对面谈话,对被监督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提出指导意见。2020年共组织召开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分析会7场次,指出存在问题15条,提出意见建议17条。
紧盯监督的重点内容,着力做到能监督。针对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问题,建立健全七个派驻(监督)单位145名监察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及时了解掌握各被监督单位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此外,督促派驻及其综合监督部门(单位)党组织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定和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特别是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以及权力配置情况,督促其梳理排查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通过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和廉政工作资料,有效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融会贯通。
把握监督的关键环节,着力做到会监督。紧盯驻在部门(单位)“关键少数”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参加驻在部门(单位)党组会议,严把事中监督关。截至目前,共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会38场次,提出意见建议11条。全程参与县人社局全县教育、医疗和乡镇事业人员招考人员资格审查和预录用人员考察监督工作。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巡察前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巡察中共同研判被巡察部门政治生态,帮助查找相关问题,巡察后督促被巡察部门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同时,认真核查相关问题线索,督促被巡察部门党组织将整改与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共指出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15项,提出意见建议24条,切实提高监督质效。(隆德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3/t20210329_290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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