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时评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反腐倡廉 > 正文

主题教育进行时丨山东青岛:规范填报工作深化落实“三个规定”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白树文)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制定并印发《青岛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明确正面清单12项、负面清单16项,明晰界定了无须记录报告和应当如实记录报告等情形,并将有关内容编印成册。

  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过程中,青岛市检察院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把问题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通过健全完善核查、通报、背书、嵌入等机制,对落实“三个规定”中检察人员正常履职被填报记录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进行会诊把脉,进一步规范填报工作,强化检察人员思想认识,消除不当填报的问题发生。

  近年来,该院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必查内容列入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头雁效应”引领党员干部如实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行动自觉。工作中,该院坚持“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相继出台《关于将“三个规定”嵌入司法办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实行“一案(事)一承诺、一案(事)一背书”制度,全力推进“三个规定”常态化制度化刚性落实。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6/t20230605_61645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