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时评 | 管住“八小时之外”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各大媒体纷纷刊载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任华决定逮捕的消息。任华在任职期间违规接受宴请和购物、高档美容等奢靡消费,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笔者认为,这些违纪行为的发生,正是因为她没有正确管好自己“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在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的驱使下,逐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了作为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最终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
纵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员干部因未管住“八小时之外”的行为而落马的反面典型比比皆是。一些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之内”正常履行公职,却将“八小时之外”的业余生活当做“私人空间”,安上“防盗门”、装上“密码锁”,拒绝组织干涉。其中不乏有干部将这所谓的“业余生活”设计的“丰富多彩”,甚至丝毫不顾及党中央的三令五申。手伸到不该伸的地方,脚踏入不该进的场所,必然会埋下腐败的种子。
党员干部应当清晰地认识到,“八小时之外”和“八小时之内”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必须时刻谨记党员干部的身份。身为一名党的干部,就应该时时以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讲规矩守纪律,慎独、慎微、慎初,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经常以党纪国法的标尺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踩政治“高压线”,不让自己的言行游离于组织之外。
管好“八小时之外”,关键要做到慎独。“慎独”一词最早出于《中庸》,“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其大意为,当独自一人而无他人监督时,也要严守本分,做到表里一致。党员干部做好“八小时之外”的慎独,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既是培养个人良好作风的必要条件,更是形成良好的党风和政风的基本要求。
做到慎独要靠自觉,主动加强学习、坚定信仰。党员干部们在“八小时之内”,往往忙于业务工作,很难有时间静下心来认真学习,持续“充电”。而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充分用好“八小时之外”,自觉学习充电,多读历史名著、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等,在强读强记、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纪委监委阿娜尔·孜努尔别克 | 责任编辑 李娜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2-148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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