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峰涉嫌受贿、洗钱案开审
发布时间:2023-06-19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3年6月13日上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原党委副书记杨峰涉嫌受贿、洗钱案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5年至2022年,被告人杨峰利用担任芜湖市建筑工程管理处队伍管理科科长、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11万余元;其为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以他人资金账户予以隐匿并转换为金融凭证,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经法庭主持下各自发表意见,被告人杨峰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芜湖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派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和其他单位代表等160余人旁听庭审。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306/t20230613_4179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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