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营口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3月25日上午,营口市召开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本次会议标志着市委新一轮巡察正式启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候选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畏出席会议并讲话。
经市委批准,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派出9个巡察组,3月下旬进驻,巡察时间为1个月。其中安排4个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和3个县(市)区检察院党组进行常规巡察,5个巡察组对市县两级供销社系统开展巡察“回头看”。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首要职责,准确把握巡察重点。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紧密结合营口实际,突出“三个聚焦”,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加强巡察监督。要把发现问题作为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落脚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紧抓关键环节,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市县(区)两级巡察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按照省、市委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要健全联动机制、丰富联动方式、夯实联动基础,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全市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落实。要全面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要强化制度规范和巩固提升,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办经验做法,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规范化开展巡察工作,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政治建组,严肃纪律规定,做好工防结合,高标准地完成好市委交办的巡察工作任务。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k/system/2021/03/26/030080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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