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花式”捞钱 终是海底捞月——云南省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赵军,1973年6月出生,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食品检验检测院院长;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3月25日,大理州纪委监委对赵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3月28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大理州纪委监委给予赵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12月,赵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为一名组织重点培养的干部,赵军37岁提任副处级,40岁任正处级干部,他本应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但随着职务的升迁,赵军心态发生了变化,对生活现状越来越不满足,私欲膨胀、趋金逐利,满脑子想的都是钱,最终蜕变为换着花样捞钱的腐败分子,想回头但为时已晚。这也正印证了那句警示:“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私欲膨胀,挖掘权力“附加值”
1991年,赵军考入云南某大学就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学期间,他勤奋学习、追求上进,曾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1995年8月大学毕业后,恰逢大理州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调7名优秀大学生到州级机关工作,经过层层选拔,赵军脱颖而出,被安排到大理州政府办公室工作。
参加工作以后,赵军一度严于律己、勤奋工作,获得过不少荣誉,得到组织肯定。2010年3月,赵军被提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2013年11月,担任正处级领导干部。
然而,走上领导岗位的赵军,忽视了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和个人道德修养,在与商人老板交往中,思想开始发生变化。当他看到老板们在自己“关照”下,一次次做成了项目、赚取了利润后,赵军觉得没有自己的帮助,他们不可能赚到钱。他觉得为商人办事,商人给自己好处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心理驱使下,他首先想到的是把权力作为筹码。
“觉得我也是正处级了,想要住更好的房子,想要有更多的钱。”赵军的欲望之门越开越大。从收受别人送的几条烟、几瓶酒开始,赵军逐渐忘却了初心使命,开始挖掘职位和权力的“附加值”。尝到权力变现的甜头后,他对商人老板有求必应,甚至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为他们跑关系、拉项目、站台助威。从最初收受礼品、红包,到不再满足于被动收受钱物,而是主动出击,以借为名进行索要,赵军把金钱物质作为人生目标,在违纪违法的歪门邪道上越走越远。
“公务员就不能有钱,谁说的?”这是赵军与其家人交谈时说过的话。交谈中,他多次流露出既要升官也要发财的念头,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和为官操守。在不断扩展与商人老板的结交范围过程中,赵军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结自己的缘、谋个人的利。2013年至2021年,在赵军联系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中,面对商人老板的“围猎”,赵军对贿赂来者不拒、照单全收,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以兰为名,借鸡生蛋疯狂敛财
在赵军的作案手段中,伸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是他的惯用手法,其借口是“爱好兰花”。
梅、兰、竹、菊被人们称为“四君子”,历来是品行高洁的象征,为众多文人墨客所称颂。纵观赵军严重违纪违法案始末,从爱好兰花到过度痴迷,赵军附雅逐利,屡次将兰花投资作为其索要钱款的借口。
为了搞好兰花养殖,他曾辗转大理、保山等地赏兰、购兰,其收受的钱款,除了少部分用于日常开支外,多被其用到兰花投资上,甚至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投资兰花。赵军“爱好”兰花的行为,给不法商人提供了“围猎”的突破口。
2013年至2014年间,在大理州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筹备阶段,商人张某某、洪某甲想承揽该项目,于是就请赵军提供帮助。赵军千方百计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跑腿拼缝、牵线搭桥,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最终,张某某的公司顺利中标。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毕,在洪某甲的请托下,赵军故技重施,利用职务便利,为洪某甲顺利中标另一装修装饰项目提供帮助。为了不白帮忙,赵军想到“借”。2014年8月,赵军以养兰花为由,向张某某提出“借款”,张某某根据赵军的要求,将资金转入赵军指定的他人账户。2019年6月,赵军再次以买兰花为由,向张某某“借款”,并指使其将钱转至指定的兰花老板账户。
凭借“借鸡生蛋”式的运作,赵军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频频以兰为名,炒兰获利。2019年,赵军以合伙养兰花为由,两次要求商人洪某乙帮其“垫付”兰花款,在兰花售卖后先抵扣洪某乙垫付款再分红,或将分红归自己所有、股份留给洪某乙,从中违规获利46.53万元。
“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赵军将兰花当作空手套白狼、违规敛财的工具。养兰花这一高雅的兴趣爱好,成为赵军欲望之堤溃坝的决口,兰花芬芳异化为铜臭味。
百般算计,处心积虑逃避监管
“聪明反被聪明误”,赵军耍小聪明,处心积虑逃避监管。
“觉得自己是公务员,也是领导干部,一些跟老板之间的钱财往来,不要在自己的账上体现。”在权钱交易中,为了规避风险,赵军可谓费尽心机。自知与商人老板的钱款往来见不得光,为了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赵军指使不法商人将款项转至其指定的他人账户,制造与行贿人未发生经济往来的假象。资金到账后,赵军再安排他人提现拿给自己。这些见不得光的钱,一般都要绕上几道弯再回到赵军手里。
2014年,经他人介绍,赵军认识了做工程项目的商人李某某,两人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喝茶。2015年,李某某向赵军表示,自己想做某场馆建设项目,请赵军给予帮助。在帮助李某某的过程中,赵军又向李某某“借”了资金,并安排将款项转至他人账户,还像模像样地写了“借条”,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但直至案发,约定的还款期限过了好几年,他都没有归还。其间,赵军又筹款投资了房产和兰花,明显具备还款能力,但该笔“借款”却已被他选择性忘记。在利益面前,他就像一条“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的鱼,咬着钩不放。
以合伙为由,让管理服务对象垫付其个人投资款,售卖获利后再进行抵扣,是赵军又一捞钱手段。2017年,赵军以16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其中由洪某乙帮其“垫付”100万元购房款。尔后,赵军将房产股份一分为二进行转让、抵扣后,从中获利39.9万元。而房产转让、抵扣的买家竟是两名帮他“垫付”购房款的企业老板。
百般算计不如遵规守纪。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道理,也是最省心的为官之道和最安全的成长之路。赵军这些自认为想得细、手法高、有退路的敛财手段,最终一一败露。
避重就轻,假投案妄想“过关”
以身试纪试法,难免引火上身。2021年底,赵军得知与自己沆瀣一气的不法商人张某某被留置后,如坐针毡,但与此同时他更多的是心存侥幸,开始千方百计为自己谋划退路。2022年3月初,赵军在知晓张某某之子到纪检监察机关接受谈话后,多次与其私下见面,订立攻守同盟,并假投案,妄图蒙混过关。
2022年3月1日,赵军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但他的“交代”只是“丢个石头试水深”,表面上声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组织”,实际上对自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避而不谈,屡次试探,企图避重就轻、蒙混过关,一再隐瞒违纪违法事实。
在纪检监察机关对赵军开展谈话期间,面对组织的挽救,赵军依然自作聪明、执迷不悟、顽固到底,对存在的问题“选择性”交代,屡次辩称自己的问题已经交代清楚,俨然一副已全盘托出的样子。待每次谈话结束后,便立即与相关涉案人员见面商量,订立攻守同盟。
本着挽救干部的态度,在对赵军进行留置前,大理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与其谈话,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要求其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相关内容。赵军仍没有反思,而是给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发了一条短信,认为“四种形态”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一个部门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对常识性的党规党纪竟如此无知。
“有问题、有违纪甚至违法,都不要回避,绝不要心存侥幸,早日向组织坦白,找组织帮助,相信和依靠组织,才是最正确的道路。”在对赵军采取留置措施后,经过做实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他才幡然醒悟。(通讯员 陈军 崔寒)
赵军忏悔录(节选)
27年的工作经历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境还历历在目,但梦醒了。2022年3月28日,我被留置了,等待我的将是党纪国法的惩处。
当看到29年前入党志愿书上那一行行熟悉的字迹,我不禁百感交集,湿润了眼眶。当时,作为一名青年学生,我在志愿书中写了:要立志为党的教育事业奋斗终生。而我却走了别样的路,最后蜕变成腐败分子。
历史是不能重写的,人生没有后悔药,我20岁入党,22岁参加工作,党龄比我工龄还长。组织培养教育关怀我一步步成长,党恩深似海,组织的厚爱,好比太阳的光和热一直温暖着我,而我却不知珍惜,辜负了这一切,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为了个人发展和贪欲,我被眼花缭乱的东西迷失了双眼,三观开始扭曲,灵魂已经出窍,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组织给予我的职位和职权是用来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工作的,我却用来做了以权谋私,伙同他人违纪违法之事。我的贪欲不断膨胀,超越自己能力条件去做一些事情,2014年以来,先后投入360万元左右去投资兰花谋利,其中有一半以上资金是以借为名受贿或靠垫资借款投入。组织约谈我期间,我还多次与他人串供。连我自己都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这到底是图什么?为什么?现在深刻反思,正是由于我三观扭曲,所以抵挡不住诱惑,甚至敢于以身试法,这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怪不得别人,我现在肠子悔青了也没用了。
一个人要为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负责,主动接受惩罚,无需逃避。我之所以到了今天的地步,从一个优秀青年学生、优秀公务员沦落为违法犯罪分子,都是我自己造成的。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只能怪自己,怪不了别人。剖析自己蜕变的根源,一是理想信念树得不牢,信仰缺失,在社会不良风气的不断浸染下,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悄然在改变。二是宗旨意识改变了,忘记了自己的初心,贪欲作祟,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超越自己承受能力条件去搞投资谋利,把思想和精力分散到发财上。攀比之心越来越引导着我不安分守己,对自己的生活现状越来越不满足,想要住更好的房子,想要有更多的钱,一头扎进了发财梦之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悄然改变了,个人的利益得失摆到了前面。在现实生活中把更多的心思花到了投资谋利上,不断地想超越自己的能力和条件去投资兰花,甚至靠受贿投资、“借鸡生蛋”垫款借款投资。除兰花外,还投资了房产等,深究根源都是自己的贪欲在作怪,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哪有不翻车的道理。三是纪法意识淡薄,平时学纪学法流于形式,是非不分,常识不懂,稀里糊涂,对于一些已经是违纪违法的问题,没有痛下决心整改,反而放任自流。自己身上不少违纪违法的问题其实早已存在,部分是因为无知导致常识不懂,是非不分;部分是因为虽心里清楚,但以为改换了形式变个花样就没事了,一直心存侥幸,一拖再拖,最后放任自流。
我不选择逃避,而要以我的余生来赎罪。我也要奉劝那些游走在违纪违法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认清形势,相信和依靠组织,多从是非的角度去判断,少从个人得与失的角度去考虑,决不能心存侥幸。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aljs/202306/t20230628_74252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富了自己 "负"了村民
- >>下一篇: 甘被围猎 苦果自尝——重庆环投惠泽水污染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张静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