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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多管齐下”让党纪政务处分严而有“度”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要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处理、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全方位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做到一案一讲解、一案一培训、一案一台账。”这是今年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审理工作推进会议提出的要求。

  一直以来,明山区纪委监委在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过程中,聚焦主责主业,依纪依规履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能,确保处分决定有“精度”、处分落实有“力度”、处分执行有“温度”,力促案件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严格案件审理,确保处分决定有“精度”。明山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审查摆到突出位置,严格审查办案程序、办案手段、审批程序等多个方面的合法性,全程把关执纪全过程,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不断增强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审理室对立案依据、程序手续是否规范到位,违纪事实、证据材料是否清楚充分等环节层层把关,对案件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等问题的,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进行整改补充完善,本着对案件质量、被审查调查人员负责的原则,审理报告经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议审议后,再对违纪人员作出处分决定,确保每份处分决定定性准确、量纪精确。截至目前,明山区纪委监委发放处分决定书86份,有力地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好执行工作,确保处分落实有“力度”。为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见效果、有震慑,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明山区纪委监委在规定时限内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社等部门,按要求将处分决定等材料放入违纪人员个人档案,并严格履行《送达回执》相关手续;在案发单位的党支部大会上公开宣布,使被处分人明白自己所受处分的种类、时限,听取被处分人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电话督促、列席会议、定期检查等举措,强化处分决定执行的跟踪检查,开展“2020年度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围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归档、年度考核等方面对2家区直单位和4家街道纪工委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3个,对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切实增强处分决定执行的刚性约束,坚决杜绝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

  围绕严管厚爱开展跟踪帮扶,确保处分执行有“温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明确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道纪工委抓好监督落实,采取谈心谈话、实地回访和书面访谈等多种方式,分类开展跟踪帮扶教育,既督促有关党组织落实对受处分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又注重通过说纪论理、心理疏导,掌握和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并妥善解决受处分处理同志提出的合理要求,引导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处理,使其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切身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与爱护,卸下思想包袱,变压力为动力,重新燃起干事创业的激情,彰显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断为纪律处分“升温”。截至目前,明山区纪委监委对183人开展回访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bx/system/2021/03/30/0300805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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