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立足监督首责持续拧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聚光灯”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46个问题,我街道已初步整改完成41个,追回经济损失486.2万元,……”这是滁州市南谯区龙蟠街道党工委书记汇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一幕情形。
近年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压实压紧管党治党监督责任,拧亮巡察监督“聚光灯”,坚持贯通融合,促成“当下改”,注重“长久立”,持续为政治生态“把脉开方”,标本兼治管党治党领域突出问题。
反馈通报,压实责任促整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政治生态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实行“两反馈一通报”,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的同时,向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反馈问题2次,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将反馈意见向区委区政府9名分管领导通报,落实“一岗双责”;向被巡察村、社区反馈的同时,向所属镇、街道党(工)委和纪检监察协作区反馈,加强整改监督。
求本溯源,对症开方祛顽疾。健全回访机制,向57家单位发出交办函,交办问题371个,已整改完成268个,挽回经济损失共计532.408万。找准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发出巡察建议书6份,督促被巡察单位出台《南谯区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10项,以点带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选人用人薄弱环节,对6批次69名拟提拔或表彰的干部出具巡察意见书。
贯通融合,统筹衔接建机制。“巡审”结合,按照“工作互动、优势互补、整改互促”原则,审计机关优先把纳入巡察的单位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为巡察工作提效赋能,彰显叠加效应。“纪巡”联动,巡察进驻前,驻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巡察机构反馈情况,参加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并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反馈问题整改力度。
“当前,要紧盯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立足监督首责,压实压紧管党治党监督责任,持续为政治生态“把脉开方”。”南谯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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