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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有门路?交钱能入学? 泗洪县检察官:擦亮眼睛警惕“学托”诈骗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6月15日,经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假借帮助办理转学名义、骗取他人资金10万余元的被告人周某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周某某本身没有固定工作,又染上了网络赌博的恶习,平日经济状况较为拮据。2022年5月,周某某在网络上看到学生入学难等信息,遂动起了歪脑筋,在了解学校招生流程等信息后编制了话术,想要通过利用部分学生家长急于让孩子上好学校的心理骗钱。

  2022年6月至8月,周某某在饭局上向熟人吹嘘,借由部分学生家长口口相传,通过谎称自己有“人脉”、可以帮助安排学生进入好学校的方式,获取部分学生家长的信任,继而骗取了多名学生家长资金共计10万余元。后该笔款项全部被周某某用于个人还账及挥霍,仅在网络赌博平台上就投入数万元。案发后,周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检察官说法】

  家长们总是想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很多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家长们的这种心态,散布不实信息,假称自己有入学“门路”,可帮助学生办理县城学校入学事宜。希望家长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擦亮眼睛警惕“学托”诈骗,孩子入学前要全面了解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不要一味地追求名校、轻信花钱即可入学的谎言,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影响了孩子上学。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06/t20230621_15220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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