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认真传达贯彻省纪委监委会议精神 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6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3月31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审查调查工作座谈会,同日下午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议传达贯彻省纪委监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廖建宇同志讲话要求。会议结合省纪委监委会议精神,对派驻监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在全省审查调查工作座谈会上,省纪委监委领导同志对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在处置问题线索、立案、结案、处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但是,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还存在立案不均衡、久立未结、结而未处、移送未处分以及市本级查办重点案件比较少等问题,省级派驻机构普遍存在立案数比较少,不同程度存在久立未结、结而未处问题,影响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制约着反腐败成效的进一步彰显。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对照检查,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线索少、成案率不高、立案超期未了结等情况。
会议强调,驻厅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审查调查工作座谈会精神,针对指出的问题特别是省级派驻机构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我审视、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一是主动对标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增强深挖问题线索的主动性,力争有所突破,提高成案率。二是持续巩固提高办案质量,有效杜绝案件久立未结、结而未处和不起诉被退查的问题发生。三是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受处理处分干部跟踪帮助办法,督促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好主体责任,开展好廉政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四是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五是加强派驻机构的区域合作,增强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能力。六是持续深化“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活动,开展“跟案实战”锻炼,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监督执纪能力。
会议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要准确把握审查调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牢牢抓住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克服弱项短板,注重办案安全,消除办案隐患,提升能力水平,敢于善于斗争,坚持秉公执纪,做到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做好审查调查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pzgz/system/2021/04/02/0300808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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