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常态化监督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污泥处置随意、非法填埋污泥、处置设施投运迟缓……”去年9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下沉北京市平谷区督察发现的问题,被生态环境部点名通报。
被点名通报后,平谷区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案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督、主管常委主负责、专案部室挂账查。很快,专案组完成了初核,查清了基本事实。
与案件查办的短频快相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让环保领域“体检”更全面。区纪委监委印发对环保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强化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问题办理,对转办信访点位进行全覆盖监督,督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就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为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关派驻组迅速跟进监督。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紧盯洳河污水处理厂脱泥系统改造工程,加强与区国资委、区管国企沟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督促区国资委和相关企业落实整改任务。
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针对环保领域开展监督检查875次,参与监督检查2125人次,检查部门、单位、村(社区)和重点场所371个,发现问题79处并全部督促整改完成。
区纪委监委紧盯“后半篇文章”,强化警示教育和整改。针对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暴露出来的问题,区纪委监委向区水务局党组作出检查问责决定,向区生态环境局发出监察建议。通过下发提示函的方式,对其他涉及环保问题案件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在全区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洳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典型案例。(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04/t20210401_238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