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开|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卢书明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3-08-20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卢书明(副厅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受贿、贪污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对卢书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源: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XV6dS7YDAOU25QpZmOE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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