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持续发力净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在米东区盛达东路片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韩某现身说法,对借用辖区企业主董某2000元现金一事作出检讨,会后,该片区纪工委根据辖区内企业多的特点,组织片区党工委及8个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400多家企业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职责,把优化营商环境列为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开列监督清单,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协作监督等方式,形成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精准防治问题的监督链条。
为有效倒逼政务服务大厅和相关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该市高新区(新市区)纪委监委采用“体验式监督”工作法,按照“时间不定、人员不定、不打招呼、随机抽点”的原则,以办事群众的身份前往服务窗口和行政审批部门办理业务,从群众和企业的视角出发,着力发现相关行业部门在服务企业和社会群众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现在去政府办个事儿方便了,以前要跑几趟才能办,现在一趟就能解决问题。”提及最近乌鲁木齐市营商环境发生的变化,正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年审业务的蔡先生感慨道。
前不久,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选取高新区(新市区)招商局原副局长安某在服务该区经济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时,把公共权力异化为自己的“私权”,向入住该区的多家企业索要财物,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阻碍了高新区(新市区)整体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拍摄了警示教育片,声声忏悔震撼人心、发人深省,观看者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当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护航员。
“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如何作为,对该地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规范政商交往、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为目标,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 郭霄雯 杨国锋︱责任编辑代光辉)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0152.html
- >>上一篇: 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 >>下一篇: 乌什县:严肃换届风气 严明换届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