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阳山县纪委监委双管齐下 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 南粤清风网 作者:佚名
“处分决定宣布后,我思想包袱非常大,也曾对以后的工作没目标、没信心。经过与组织谈话,我卸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错误,重新有了信心和干劲……”近日,清远市阳山县某单位受处分人员刘某在纪检监察干部对其进行回访教育时,态度真诚地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2月以来,为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防相关单位出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打白条”的现象,阳山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全县受党纪政务处分(包括诫勉谈话)的431人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拉网式”的自查自纠和有针对性的抽查督办。同时,以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根据县纪委监委的要求,各单位围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及归档,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任用晋升、评先评优,按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的办理等方面开展严肃认真的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对相关单位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从自查和抽查情况来看,全县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总体到位,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规评先评优的问题,已在自查过程中整改纠正完毕。
在回访教育过程中,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多方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因人因事精准施策,促使受处分人员真正认识错误,帮助其放下包袱,让“有错”干部重燃信心,重焕热情,重鼓干劲。对一些受处分人员反映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及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充分传递组织关怀的温度。
(阳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djct.gd.gov.cn/nyzx/83018.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