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雨花区:督促落实“清廉雨花”建设
发布时间:2023-09-1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区委《关于推进清廉雨花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聚焦责任明廉、监督促廉、制度固廉、文化润廉,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动“清廉雨检”建设创出特色、形成品牌、取得实效。
雨花区检察院围绕责任落实、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狠抓督促落实清廉雨花建设工作。该院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具体举措、任务分工,将清廉检察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量化目标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清单提示、检查通报、研判分析、考核评价等督查机制。该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配合区纪委监委对一名违纪检察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目前巡查巡视指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该院打造“三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模式,持续深化检风检纪专项督察、司法作风专项检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对检察权运行和机关管理实施精准督察。该院坚持定期对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进行集中督察,对“退延案件”“涉法涉诉信访”等开展不定期督察,强化司法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运行。坚持对理论学习、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检察形象、办公环境等检风检纪情况进行突击督察,对新进人员、提拔录用人员以及违反制度人员,通过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进行个别教育。加大节假日监督力度,动员干警家属常提醒、严监督,共筑廉政防火墙。
同时,雨花区检察院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防线,形成期前、期中、期后相协调的防控架构。该院着眼期前预防,建立健全干警廉政自省机制,出台谈心谈话、警示约谈等制度,制定员额检察官办案权限规定,深化专业素养教育,让严格的法律规定、办案规则、程序规范和内部规章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着眼期中监控,完善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制度并建立完善财务管理等制度;着眼期后处置,健全检察人员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该院还构建案件管理、司法公开、检务督促三大系统和个案督查、办案问责等六项工作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
此外,雨花区检察院培育廉洁文化厚土,全力营造修身明德的清廉文化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办公区显示屏等定期推送廉政警语,开设清廉主题读书会、发放清廉雨检书签等,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开辟“检察廉政文化走廊”,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扣好廉洁从检第一粒扣子”主题征文,发送“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书,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卡片,发挥好廉洁文化春风化雨的作用。
(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吕贤名 罗飞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9/t20230915_628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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