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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禹会:巧用督办函做好“再监督”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超期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主动做好该问题的协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近日,蚌埠市禹会区委巡察办向相关单位发出督办函,这是该区用督办函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的一幕缩影。

  今年以来,蚌埠市禹会区为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注重精准把脉查“病症”。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后又反弹等问题,充分发挥督办函的监督提醒作用,列问题、提建议,并要求被督办单位及时找短板、补漏洞,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核查情况、处理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区委巡察办对整改情况实行抽查再监督,充分发挥督办函作用,做好“再监督”。

  此外,该区委巡察办严格对待巡察整改台账中需要解决的每一个问题。针对重点职能单位、重点岗位人员问卷调查、接访调研等活动中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痛点问题,用好督办函,加以协调和督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赢得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赖和支持。

  今年以来,蚌埠市禹会区委巡察办已发出督办函2份,并陆续收到相关单位的核查情况和督办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报告。(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9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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