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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莲湖区:检察官上门走访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10-2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强朋周)“检察机关不仅对我进行救助,还帮我解开了心结。”近日,家住陕西省蓝田县某镇的刘师傅激动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刘师傅今年78岁,患有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且已丧失劳动能力。1992年,因为有一手好厨艺,刘师傅入职西安某餐饮公司,并在该餐饮公司工作多年。2015年,该餐饮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此时尚拖欠刘师傅3万余元工资。

  2018年11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责令某餐饮公司向刘师傅支付拖欠的工资。判决生效后,餐饮公司老板因入狱服刑,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此后,老人奔波于多个部门信访,均未解决欠薪问题。

  “餐饮公司老板说人手不够,让我坚持上班,工资一直拖欠着,每月只给一点生活费。当时我已患病,老伴儿在农村,没有其他经济来源,那段日子太苦了,所以我很在乎这份劳动所得。”不久前,刘师傅来到莲湖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接到老人申诉后,我们实地调查核实后发现,涉案餐饮公司的老板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老人无法通过执行获得工资,造成家庭困难的情况属实。后经申请和调查核实,我们在重阳节前为老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老人的生活压力。”该院办案检察官说。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10/t20231020_6311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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